100年度「台灣優質餐廳評選」活動申請須知
100年度「台灣美食科技化服務及發展計畫」-
「台灣優質餐廳評選」活動申請須知
主辦單位:經濟部商業司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
一、目的
乾淨、衛生為餐飲業之基本訴求,台灣餐飲業逐漸走向精緻化、高品質化,且著重品質之一致性。餐廳評選已成為消費者之重要依據之一,針對菜餚、服務與環境等客觀的評比,選出100年度台灣優質餐廳,並與台灣美食標章Gourmet Taiwan結合,以促進台灣餐飲業之整體素質提升、吸引國外人士來台消費之依據,進而將台灣優質餐廳推向國際化發展。
二、主辦單位:經濟部商業司
三、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
四、受理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0年8月15日
五、申請資格
(一)基本資格:
1、符合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規定完成設立登記之公司行號(含其門市部或營業所)。
2、具備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合格證明文件等。
3、該餐飲品牌應為台灣本土餐飲品牌,即須於台灣地區境內(即台澎金馬)有實體店面及座位之餐飲業者。
4、餐廳營業時間滿2年以上。
(二)其他:
1、包含純提供飲料及甜點之餐飲業者。
2、報名業者若為連鎖餐廳,今年度僅接受同一品牌1家分店申請報名。
(三)分組報名:
1、以單客平均總消費NT$300 (約10元美金)為區分,進行分組,分別為≦NT$300為優質餐廳A組*、>NT$300為優質餐廳B組。
2、優質餐廳B組再分為中式料理、異國料理兩組。
*若通過資格審查、初選之業者,進行實地評選發現報名優質餐廳A組之餐廳,單客平均總消費>NT$300時,將由執行單位調整為優質餐廳B組。
六、申請方式
(一) 本評選活動申請須知及報名表,可至台灣美食全球網http://gcis.nat.gov.tw/tw-food/ 或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下載。
(二) 本評選活動採事前報名審查方式,申請業者應檢具本申請須知要求提供之相關文件,於100年8月15日(含當日,以郵戳為憑)申請截止,相關資料寄至本活動執行單位:
台北市105松山區敦化北路8號7樓
「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台灣美食推動服務團隊」
七、申請應檢具之文件
(一)紙本資料乙份
q 報名表1份(如附件一)
q 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乙式1份,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與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
q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證明文件影本
q 菜單正本1份
(二)電子檔光碟乙份
q 報名表電子檔
q 照片:餐廳內、外景環境至少各2張及推薦菜餚照片至少3張
q 若有加分資料或補充資料電子檔,也請附在電子光碟中
*加分資料 (影本部份皆需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
q 最高等級廚師證影本乙張(如乙級中、西餐廚師證照等)
q 近5年獲獎資料影本(如廚師獲獎證明、廚藝競賽獲獎證明等)
q 符合相關食品衛生認證影本(如HACCP認證、優良衛生餐廳獲選證明等)
q 活動認證影本(如GSP優良服務認證)
※本次評選活動所有申請資料及附件,無論通過與否,原則上不予退件;本次活動免收報名費,惟需自行負擔郵寄相關費用。)
八、評選程序
九、評選方式
(一)資格審察:
針對推薦或主動申請之業者進行申請資格審查。
本次「台灣優質餐廳評選」將分為優質餐廳A組及優質餐廳B組(中式料理、異國料理)2組進行評選。由「台灣美食推動服務團隊」先行針對業者之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合乎資格審查之業者,方可進入初選階段。
(二)初選審查:
當符合報名優質餐廳A組或優質餐廳B組基本資格之業者,若超過80家時,將啟動初選審查機制,透過篩選進入實地評選階段。初選審查活動邀請國內餐飲界相關學者專家組成評選團,針對符合基本資格之業者以書面資料進行初選(附有加分資料者,以加10分為上限),再進入實地評選階段。若當符合報名優質餐廳A組或優質餐廳B組基本資格之業者未超過80家時,直接進入實地評選階段。
(三)實地評選:
1、採匿名方式,邀請相關專業人員擔任秘密客,進行實地評選,依菜餚(50%)、服務(25%)與環境(25%)等三大面向做為評選準則。(如有特別需求,執行單位可要求入圍業者提供相關資料)
2、整體評選將依據入圍店家之類別、特色菜餚與消費時間安排進行交叉實地評選,以確保評選工作之公正性。
3、本階段評選採總分制,加總總分為100分。入選合格分數為80分,預計入選餐廳至少100家。
十、100年度「台灣優質餐廳」之權利及義務
(一)於本活動中獲選為「台灣優質餐廳」之餐飲業者,得享有以下權利:
1、獲頒100年度「台灣優質餐廳」獎狀與Gourmet TAIWAN標章乙式。
(獲選之業者若為連鎖餐廳,獎狀僅限單店使用)
2、後續推廣活動:
(1)網路及電子媒體曝光。
(2)辦理台灣優質餐廳表揚活動加以宣傳推廣。
(3)登載於台灣美食全球網推廣。
(4)於聯合成果發表會加以行銷推廣。
(5)2012年美食嘉年華宣傳曝光。
3、本活動獲選資格有效期為1年。
(二)倘若有下列情事發生,情節重大者,應取消台灣優質餐廳之資格:
1、檢送之申請資料或其附件有隱匿、虛偽等不實情事者。
2、有不當行為或不良食品衛生記錄者。
3、其他違背法令之行為,如逃漏稅、公共安全危害等。
※由本計畫執行單位通知被撤銷台灣優質餐廳之業者,應立即繳回100年度「台灣優質餐廳」獎狀與Gourmet TAIWAN標章。
十一、「台灣美食推動服務團隊」詢問處及郵寄地址:
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
台北市105松山區敦化北路8號7樓
台灣美食推動服務團隊收
Tel:(02)2301-8789分機 365 余小姐
Fax:(02)2301-9014
E-mail: p124@csd.org.tw
活動網址: 台灣美食全球網http://gcis.nat.gov.tw/tw-food/
<附件一>
經濟部商業司
100年度「台灣優質餐廳評選」活動報名表
企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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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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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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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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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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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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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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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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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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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登記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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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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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設立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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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開業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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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認證相關紀錄 |
¨ GSP優良服務認證 ¨廚藝競賽 ¨消防安全檢查 ¨衛生認證 ¨其他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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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資本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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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員工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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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店家數(含總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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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菜單 (至少3道並附上單價) |
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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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每1位顧客消費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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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平均每1位顧客消費金額區分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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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質餐廳A組(≦NT$300) ¨優質餐廳B組(>NT$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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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質餐廳B組 分組 (優質餐廳A組不分組) |
¨中式料理 ¨台灣美食_____________ ¨中華美食_____________
(範例) þ台灣美食: 客家菜或台菜等 þ中華美食: 川菜或江浙菜等 |
¨異國料理 ¨歐洲美食_____________ ¨美洲美食_____________ ¨大洋洲美食___________ ¨日/韓美食_____________ ¨南洋美食_____________ ¨中東美食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 (範例) þ歐洲美食: 義大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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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型態 |
¨套餐式¨單點式¨半自助式¨自助式¨宴席料理式¨其他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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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發展歷程與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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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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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是否可提供下載地圖 |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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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預約 |
¨ 是 ¨ 否 |
是否可刷卡 |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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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代客泊車 |
¨ 是 ¨ 否 |
是否有停車場 |
¨是(¨自設¨特約)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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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餐廳內、外景至少各2張、推薦菜餚至少3張 (檔案提供JPG格式,至少300dpi以上,以利活動製作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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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附貼續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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