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濟發展過程中,臺灣和許多國家一樣地由典型的農業工業服務業為主的經濟結構轉變,也改變了生活型態及新的消費趨勢,連鎖加盟的商潮,已成為目前創業的主流,目前台灣的連鎖體系以零售業、餐飲業及生活服務類三大類為主,而目前生活服務類是連鎖體系最新興的業種也發展最為迅速。 

 

 

連鎖加盟經營管理的思慮中,多侷限在總部的組織控制機制、權力的掌控、產生依賴的專業與資訊、原物料的供應,卻很少將加盟者間之合作關係加入考慮。

 

 加盟總部與加盟者基於加盟體系之整體共同利益以及與其他類質的加盟體系競爭上考量,而採取相互配合、支應之行動,雖然加盟總部在權力較大的一方,但這並不意謂著加盟總部必須對加盟者採強硬的、命令的控制。

 

此外,加盟總部與加盟者之間基本上都會簽訂權利義務之契約書。唯正如Williamson  所稱契約不完全性 之論點,大多數之契約不太可能鉅細靡遺地規定所有的事項,尤其是雙方互動行為之方式,例如,如盟總部對加盟者日常業務之控制方式、雙方之業務溝通、以及在營運意見、利益與目標等發生衝突之解決方式等。在這種情況下,雙方可能採獨善其身、惟我獨尊之自利行為。反之,雙方亦可基於生命共同體、事業夥伴之體認,建立彼此信任合作之基礎,並以互惠、互利為雙方互動關係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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