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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理念

教育部於八十七年九月三十日公布「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綱要」,確定「生涯規劃與終身學習」為國民十大基本能力之一。八十七年十月十七日教育部召開「九年一貫課程分科綱要小組召集人聯席會」,決議在資訊、環保、兩性和人權四項重要課題外,增加生涯發展(career development)議題。生涯發展議題基於九年一貫課程之精神,確認一至九年級學生所應具備之生涯發展核心能力及融入各學習領域課程之方式(教育部,民87)。

生涯發展從1850年代起即被逐漸重視,當時因工業革命的衝擊,使許多國家產生社會及工作環境上的重大改變。從此許多學者對生涯發展進行大量且廣泛的研究,也出現許多不同的學派的生涯模式及理論導向,然而人的發展並非是獨立、分離的,因此從一個階段轉換到另一個階段的過程中,需有有效的生涯發展過程。因此,學校中生涯教育與輔導應有多元化的思考角度,將生涯發展的概念融入教導及學習活動中,讓學生的視野從學術世界延伸到工作世界,一併學習有關學術與職業的基本能力。

生涯教育(career education)是由曾任美國教育署長的馬連博士(Sidney P. Marland, Jr.)於1971年所提出的一種新構想。他認為生涯教育是全民的教育,從義務教育開始延伸至高等及繼續教育的整個過程,這種教育同時具備學術及職業功能,升學及就業準備,它強調在傳統的普通教育中建立起職業價值,其目標是培養個人能夠創造有價值的人生,這是發揮教育真實價值的整體構想(許智偉,民73)

生涯教育應該連貫幼稚園到成人階段,作為教育歷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將生涯概念納入現有的學校課程中,一直被認為是協助個人生涯發展的最可行辦法,生涯教育不應只是在傳統的課程中增加一個額外的科目或單元,而應將生涯的理念融入現有的課程中。九年一貫生涯發展課程的融入是一種策略,希望教師將生涯有關的活動融入七大學習領域中。因此,生涯發展課程需活動化、豐富化,使學生了解自己、工作世界和兩者之間的關聯,做好生涯規劃。

 

2.課程目標

生涯發展議題基於九年一貫課程之精神,在使學生注重自我覺察、生涯覺察及生涯規劃,其目標為:

(1)了解自己,培養積極、樂觀的態度及良好的品德、價值觀。

(2)認識工作世界,並學習如何增進生涯發展基本能力。

(3)認識工作世界所需一般知能,培養獨立思考及自我反省,以擴展生涯發展信心。

(4)了解教育、社會及工作間的關係,學習各種開展生涯的方法與途徑。

(5)運用社會資源與個人潛能,培養組織、規劃生涯發展的能力,以適應社會環境的變遷。

 

3.分段能力指標

分段能力指標依總綱小組之格式,a - b - c三個編號中,「a」代表核心能力序號;「b」代表學習階段序號,第一階段為國小1~2年級,第二階段為國小3~6年級,第三階段為國中1~3年級;「c」代表流水號。分階段能力指標如下。

自我覺察

1-1-1發現自己的長處及優點

1-2-1認識有關自我的觀念

1-2-2了解工作對個人的重要性

1-3-1探索自我的興趣、性向、價值觀及人格特質

1-3-2了解自己的能力、興趣、特質所適合發展的方向

生涯覺察

2-1-1激發對工作世界的好奇心

2-2-1認識不同類型的工作角色

2-2-2了解工作世界的分類及工作類型

2-3-1了解教育的機會、特性及與工作間的關係

2-3-2了解社會發展、國家經濟及科技進步與工作的關係

生涯規劃

3-1-1覺察自我應負的責任

3-1-2發展尊敬他人工作的意識

3-2-1覺察如何解決問題及做決定

3-2-2培養互助合作的工作態度

3-2-3培養規劃及運用時間的能力

3-2-4培養工作時人際互動的能力

3-3-1學習如何尋找並運用職業世界的資訊

3-3-2培養正確工作態度及價值觀

3-3-3發展生涯規劃的能力

3-3-4培養解決生涯問題的自信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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