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生活事業評選作業要點
92.07訂定
92.10修正
93.03修正
93.08修正
94.03修正
96.04修正
97.06修正
98.04修正
一、目 的:為推動創意生活產業之發展,藉由評選創意生活事業,樹立學
習模範,推廣普及創意生活產業,訂定本要點。
二、主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
三、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
四、申請對象:於中華民國境內合法登記,符合創意生活產業定義之事業體,
包括一般企業、合作社與非營利組織等之營利事業體。
〈創意生活產業定義及其特色與創意表現如附錄一〉
五、評選標的:創意生活事業。
六、報名方式:
(一) 報名受理時間:全年受理。
(二) 報名受理地點:創意生活產業發展計畫執行單位。
報名送件方式:採郵寄、親自送達或電子郵件均可。
報名應具備資料:
1.評選申請書封面頁。(如附錄二)
2.評選申請書。(如附錄三)
※若為連鎖加盟或分公司申請評選者,請依申請單位主體分別提送評選
申請書。
(可由計畫網站www.creativelife.org.tw下載相關電子檔案資料)
七、評審作業:評選流程如附圖,採資格審查、現場審查與複審3審制,說明
如下:
(一)資格審查:由執行單位負責審查參加評選事業報名資料是否齊備。
(二)現場審查:每家參與評選廠商由評選小組召集人指派1位訪視委員
進行現場審查。
(三)複審:現場審查結果由執行單位彙整後,向評選小組提報,進行複
審。
八、評審標準:
(一)創意生活事業評審標準:
評分項目
(權重)
評分細項
參考說明
1.生活風格的
經營理念
(20%)
1.1 生活風格特色
生活風格與事業定位之關聯
1.2 生活風格在事業
體的表現方式
為了突出及呈現生活風格所採取的相關作法,如產品、
服務、活動、空間等
1.3 顯著及生活風格
差異化
為了達到顯著及獨特差異化所採取的相關作法
1.4生活風格感受及價
值主張
所提供給顧客的價值主張
2.核心知識的
運用
(20%)
2.1 地方、社區生活或
文化特色的創意
化運用
2.1.1經營核心知識對地方、社區生活特色 (如都會生
活、鄉村生活等需求)之創意化運用的表現情形
2.1.2經營核心知識對文化特色(如文物、音樂、舞蹈、
服裝、祭祀慶典、風土民情等)之創意化運用的
表現情形
2.2科技、美學、行銷
的創意運用
2.2.1經營核心知識對科技之創意化運用的表現情形
2.2.2經營核心知識對美學之創意化運用的表現情形
2.2.3經營核心知識對科技與美學組合創新運用的表現
情形
2.2.4經營核心知識與對生活理念創新運用的表現情形
3.深度體驗的
模式(20%)
3.1提供人際互動新穎
體驗
3.1.1 接待人員儀容、服務流程或儀式,符合優質標準
包括服務人員的速度、接待笑容、機警應變、誠
懇態度及商品知識等,提供新穎愉悅或體的感受
3.1.2 提供互動導覽、解說服務或導覽設施等,增進互
動與體驗的深刻感受
3.1.3建置促進體驗或學習廣度與深度的相關輔助工具
(如模擬品、文宣品、網站或資料庫等)
3.1.4 對於服務人員,有合適之教育訓練,並有標準作
業流程(SOP)及管理紀錄,能提供與顧客體驗互
動的感受
3.2 辦理學習體驗或
創新活動
3.2.1提供具主題特色相關活動(如教育學習、娛樂、審
美、虛擬情境等),豐富顧客生活體驗的愉悅感
受
3.2.2 運用視、嗅、聽、味、觸五感設計融入活動體驗,
增進顧客體驗價值
3.2.3 體驗活動的設計,提供創新的體驗及知識學習的
增長程度
3.2.4 體驗活動的設計,能反應事業經營附加價值的提
升,及增進產品消費認同
4.高質美感的
感受(20%)
4.1空間的美感設計
4.1.1經營空間之相關服務設施(如建築、室內裝潢設
計、導覽指示系統、看板視覺等)的協調美感與
美化表現情形,符合目標消費者需求
4.1.2經營空間具符合5S(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素
養),並有合宜的室內外動線規劃
4.1.3運用景觀及視覺設計呈現經營空間協調美感之氛
圍
4.1.4 運用歷史人文、情境等元素,透過創意設計呈現
豐富體驗的場域空間
4.2產品的美感設計
4.2.1 產品具有新式樣或專利創新價值
4.2.2 產品、包裝的造型、功能等具有優異美感,符合
人性化及關懷環保的理念
4.2.3產品的品牌形象與CIS具有整體規劃與執行
5.整體事業經
營特色
(20%)
5.1創意或文化運用之
顧客價值感受
5.1.1事業經營對創意或文化的運用帶給顧客及供應者
知識增長的情形。
5.1.2事業經營對創意或文化的運用帶給顧客新穎、愉悅
的感受情形。
5.2事業經營合理性
5.2.1 具合理的研發創作、製作、行銷、人事、財務、
管理等經營體制與知識累積
5.2.2 事業具合宜的教育訓練制度,提升事業經營競爭
力
5.2.3 具合宜的顧客管理作法,提供事業持續的創意與
創新來源
5.2.4同/異業整合帶來產品、服務、活動、空間的創意
化運用,增進事業經營營收情形
5.2.5 跨業或複合的經營成效
5.3未來發展潛力
5.3.1 提供未來成長或獲利情形的合理說明
5.3.2 具現在或未來品牌發展的實績或計畫
5.3.3 具社會良好之評價或認同
(二)創意生活事業續約評審標準:
評分項目
(權重)
評分細項
參考說明
1.生活風格的
經營理念
(20%)
1.1 生活風格特色
生活風格與事業定位之關聯
1.2 生活風格在事業
體的表現方式
為了突出及呈現生活風格所採取的相關作法,如產品、
服務、活動、空間等
1.3 顯著及生活風格
差異化
為了達到顯著及獨特差異化所採取的相關作法
1.4生活風格感受及價
值主張
所提供給顧客的價值主張
2.核心知識的
運用
(20%)
2.1 地方、社區生活或
文化特色的創意
化運用
2.1.1經營核心知識對地方、社區生活特色 (如都會生
活、鄉村生活等需求)之創意化運用的表現情形
2.1.2經營核心知識對文化特色(如文物、音樂、舞蹈、
服裝、祭祀慶典、風土民情等)之創意化運用的
表現情形
2.2科技、美學、行銷
的創意運用
2.2.1經營核心知識對科技之創意化運用的表現情形
2.2.2經營核心知識對美學之創意化運用的表現情形
2.2.3經營核心知識對科技與美學組合創新運用的表現
情形
2.2.4經營核心知識與對生活理念創新運用的表現情形
3.深度體驗的
模式(20%)
3.1提供人際互動新穎
體驗
3.1.1 接待人員儀容、服務流程或儀式,符合優質標準
包括服務人員的速度、接待笑容、機警應變、誠
懇態度及商品知識等,提供新穎愉悅或體驗感受
3.1.2 提供互動導覽、解說服務或導覽設施等,增進互
動與體驗的深刻感受
3.1.3建置促進體驗或學習廣度與深度的相關輔助工具
(如模擬品、文宣品、網站或資料庫等)
3.1.4 對於服務人員,有合適之教育訓練,並有標準作
業流程(SOP)及管理紀錄,能提供與顧客體驗互
動的感受
3.2 辦理學習體驗或
創新活動
3.2.1提供具主題特色相關活動(如教育學習、娛樂、審
美、虛擬情境等),豐富顧客生活體驗的愉悅感
受
3.2.2 運用視、嗅、聽、味、觸五感設計融入活動體驗,
增進顧客體驗價值
3.2.3 體驗活動的設計,提供創新的體驗及知識學習的
增長程度
3.2.4 體驗活動的設計,能反應事業經營附加價值的提
升,及增進產品消費認同
4.高質美感的
感受(20%)
4.1空間的美感設計
4.1.1經營空間之相關服務設施(如建築、室內裝潢設
計、導覽指示系統、看板視覺等)的協調美感與
美化表現情形,符合目標消費者需求
4.1.2經營空間具符合5S(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素
養),並有合宜的室內外動線規劃
4.1.3運用景觀及視覺設計呈現經營空間協調美感之氛
圍
4.1.4 運用歷史人文、情境等元素,透過創意設計呈現
豐富體驗的場域空間
4.2產品的美感設計
4.2.1 產品具有新式樣或專利創新價值
4.2.2 產品、包裝的造型、功能等具有優異美感,符合
人性化及關懷環保的理念
4.2.3產品的品牌形象與CIS具有整體規劃與執行
5.整體事業經
營特色
(20%)
5.1創意或文化運用之
顧客價值感受
5.1.1事業經營對創意或文化的運用帶給顧客及供應者
知識增長的情形。
5.1.2事業經營對創意或文化的運用帶給顧客新穎、愉悅
的感受情形。
5.2事業經營合理性
5.2.1對於研發創作、製作、行銷、人事、財務、管理等
經營體制與知識累積,因應實際經營狀況持續調
整改善
5.2.2 事業具合宜的教育訓練制度,提升事業經營競爭
力
5.2.3 落實應用合宜的顧客管理作法,提供事業持續的
創意與創新來源
5.2.4事業經營成長情形,如營收、員工人數、營業據點
等
5.2.5與同/異業整合成果增進事業經營營收情形
5.2.6創新研發投入帶來產品/服務營收提升情況
5.3未來發展潛力
5.3.1 提供未來成長或獲利情形的合理說明
5.3.2 具現在或未來品牌發展的實績或計畫
5.3.3 具社會良好之評價或認同
(三)通過創意生活事業評選之合格標準為各分項加權分數總和為70分以
上。
九、證書授予與合約簽訂
(一) 通過評選之創意生活事業授予證書及簽訂合約書,並授予創意生活
產業標章使用權。
(二) 創意生活事業證書,分別記載通過評選業者名稱、評定事業名稱、
證書編號及有效起迄日期。
(三) 創意生活事業證書及合約書有效期間為三年,於接獲通知後三十日
內與執行單位簽訂合約書。
十、創意生活產業標章使用年限:
(一)凡通過評選之創意生活事業,可依「創意生活產業標章使用須知」
規定使用「創意生活產業標章」。
(二)創意生活產業標章依授證年起有效期為三年,於期滿前四個月內得
向執行單位申請實地訪視評核,評核結果提報評選小組審議通過
後,換發證書及簽訂新約。
十一、變更、換發證書及簽訂新約
通過評選之創意生活事業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向執行單位申請變更、
換發證書及簽訂新約:
(一)合約期間,創意生活事業證書有關申請評選業者名稱及通過評選
之創意生活事業名稱之記載事項內容變更。
(二)合約期滿前四個月內得向執行單位申請評核,評核結果提報評選
小組審議通過後,換發證書及簽訂新約。
十二、續約
(一)通過評選之創意生活事業每三年約滿後,得由執行單位通知進行
續約評核,創意生活事業經續約二次通過後,得由執行單位不定
期進行抽查,抽查結果若有未符評選辦法規定,將提報評選小組
處理。
(二)創意生活事業續約二次後,其申請評選業者名稱及通過評選之創
意生活事業名稱之記載事項內容若有變更,得依評選作業要點第
十一條,向執行單位申請變更評核。
(三)創意生活事業續約二次後,由執行單位依評選作業要點第十三條,
進行追蹤訪視。
十三、追蹤訪視
(一)凡通過評選之創意生活事業應繼續維持並提升其經營品質水準,
執行單位得不定期追蹤評定事業。如有需要者,得要求通過評選
之創意生活事業提出書面報告或進行實地訪視,如有不符合相關
規定者,得限期令其改善,期滿如仍未符合規定者,執行單位應
報請評選小組審議後予以終止合約並公告。
(二)通過評選之創意生活事業應定期(以半年為原則)填報創意生活
事業自我追蹤表(如附錄四),並提送執行單位進行追蹤。
十四、廠商權利與義務:
(一)通過評選之創意生活事業,可依「創意生活產業標章使用須知」
規定使用「創意生活產業標章」,並可參與計畫辦理之推廣宣導
活動。
(二)通過評選之創意生活事業,有懸掛創意生活事業標章並於網站公
佈,及配合協助推廣計畫之義務。
(三)通過評選之創意生活事業廠商,需接受執行單位不定期派員追蹤
訪視,以確保標章認証品質。
附錄一 創意生活產業定義及其特色與創意表現
一、創意生活產業定義
以創意整合生活產業之核心知識,提供具有深度體驗及高質美感之產業。
二、創意特色與創意表現:
1.創意特色可包括下列層面:
(1)創意與民生相關課題的整合發展。
(2)整合上中下游垂直式產業或水平式異業之產業合作型態。
(3)經營方式融入科技、美學,提高國民生活品質。
(4)萃取具地方、社區生活之創意元素加以組合,賦予生命力並擴大應
用。
2.創意表現可包括下列層面:
(1)產品創意:產品功能與造型推陳出新或賦予文化新意。
(2)服務創意:提供與顧客人際互動之多元或新穎的體驗,創造生活愉
悅的價值。
(3)場所創意:塑造創意環境,感動顧客心靈。
(4)活動創意:定期或非定期舉辦創新活動,提供消費者學習體驗。
附錄二 創意生活事業評選申請書(封面頁)
業者名稱: 統一編號:
收件編號: (由評選作業執行單位填寫)
收件日期: 年 月 日 (由評選作業執行單位填寫)
審核日期: 年 月 日 (由評選作業執行單位填寫)
注意:寄出申請書以前,請先逐項確認下列資料,
並請在 □內打""
評審紀錄(以下由評選作業執行單位填寫)
書面資料檢核
1.□齊全 □補正第 項
2.□齊全 □補相關合法登記證件
3.□齊全 □補「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
財產權切結」及「財務健
全聲明」之公司印信
補正紀錄
□已補正
□已補齊
□已補齊
□已補齊
1.主要資料(務必齊全)
1. □「創意生活事業評選申請書」
2. □ 稅籍登記
3. □「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切結」及「財
務健全聲明」之公司印信。
4. □「委託營運管理契約」影本,並註明委託期間
(如接受委託經營才需繳交)
2.其它參考資料
1. □符合CNS相關標準或取得國內外驗證標誌,如
JIS、UL、ISO等資料。
2. □申請評選企業已獲之專利證明文件影本。
3. □申請評選企業之國內外得獎紀錄資料。
4. □申請評選企業形象宣傳影片。
5. □其他任何有助於評選加值之參考資料。
資料名稱(請敘明):
資料審查結果
□通知補正( 年 月 日)
□通過審核( 年 月 日)
□駁回申請,原因:
□資格不符
□未於期限內補正資料
□補正後資料仍不齊全
評選作業執行單位承辦主管簽章
評選作業執行單位承辦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請將填妥之申請書,連同本封面及相關資料,
逕寄「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八號七樓 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 謝韻佳收」。
附錄三 創意生活事業評選申請書
申請時間: 年 月 日
業者基本資料
公司名稱
中文:
英文:
負責人
電話
公司地址
營業地址
網址
聯絡人
職稱
聯絡電話
傳真
手機
資本額
萬元
員工數
營業額
(前年) 萬元
(去年) 萬元
營業項目
行業別
創意生活產業事業名稱
中文:
英文:
是否曾申請通過創意生活
事業
□否
□是
1.通過事業之名稱:
2.請簡述本次申請與前次參與評選經營模式之差異
事業特色
(請簡單描述貴事業之生活
風格特色,如:樂活、懷舊…
請加以說明)
*申請業者請完成以下自我評估,以尺度法1~5衡量(1表完全不符合,5表完全
符合),並加以說明:
評分項目
評分細項
細項說明
業者自我評估
1
2
3
4
5
1.生活風格的
經營理念
(20%)
1.1 生活風格特色
生活風格與事業定位之關聯
1.2 生活風格在事
業體的表現方
式
為了突出及呈現生活風格所採取的相
關作法,如產品、服務、活動、空間
等
1.3 顯著及生活風
格差異化
為了達到顯著及獨特差異化所採取的
相關作法
1.4生活風格感受
及價值主張
所提供給顧客的價值主張
合計 4小項,小計
分(L1)
說明
2.核心知識
的運用
(20%)
2.1地方、社區生活
或文化特色的
創意化運用
2.1.1經營核心知識對地方、社區生活
特色 (如都會生活、鄉村生活等
需求)之創意化運用的表現情形
2.1.2經營核心知識對文化特色(如文
物、音樂、舞蹈、服裝、祭祀
慶典、風土民情等) 之創意化運
用的表現情形。
2.2科技、美學、行
銷的創意化表
現
2.2.1 經營核心知識對科技之創意化
運用的表現情形。
2.2.2 經營核心知識對美學之創意化
運用的表現情形。
2.2.3 經營核心知識對科技與美學組
合創新運用的表現情形。
2.2.4 經營核心知識與對生活理念創
新運用的表現情形
合計 6小項,小計
分(L2)
說明
3.深度體驗的
模式(20%)
3.1提供人際互動
新穎的體驗
3.1.1接待人員儀容、服務流程或儀
式,符合優質標準包括服務人員
的速度、接待笑容、機警應變、
誠懇態度及商品知識等,提供新
穎愉悅或體驗的感受。
3.1.2 提供互動導覽、解說服務或導覽
設施等,增進互動與體驗的深刻
感受。
3.1.3 建置促進體驗或學習廣度與深
度的相關輔助工具(如模擬品、
文宣品、網站或資料庫等)
3.1.4 對於服務人員,有合適之教育訓
練,並有標準作業流程(SOP)及
管理紀錄,能提供與顧客體驗互
動的感受。
3.2辦理學習體驗
或創新活動
3.2.1提供具主題特色相關活動(如教育
學習、娛樂、審美、虛擬情境
等),豐富顧客生活體驗的愉悅
感受。
3.2.2 運用視、嗅、聽、味、觸五感設
計融入活動體驗,增進顧客體驗
價值。
3.2.3 體驗活動的設計,提供創新的體
驗及知識學習的增長程度。
3.2.4 體驗活動的設計,能反應事業經
營附加價值的提升,及增進產品
消費認同
合計 8小項,小計
分(L3)
說明
4.1空間的美感設
計
4.1.1經營空間之相關服務設施(如建
築、室內裝潢設計、導覽指示系
統、看板視覺等)的協調美感與
美化表現情形,符合目標消費者
4.高質美感的
感受(20%)
需求
4.1.2經營空間具符合5S(整理、整頓、
清掃、清潔、素養),並有合宜
的室內外動線規劃
4.1.3 運用景觀及視覺設計呈現經營空
間協調美感之氛圍
4.1.4 運用歷史人文、情境等元素,透
過創意設計呈現豐富體驗的場
域空間
4.2產品的美感設
計
4.2.1產品具有新式樣或專利創新價值
4.2.2產品包裝設計曾獲得國內外獎項
4.2.3 產品、包裝的造型、功能、材質
使用等具有優異美感,符合人性
化及關懷環保的理念
4.2.4 產品的品牌形象與CIS具有整體
規劃與執行
合計 8小項,小計
分(L4)
說明
5.整體事業經
營特色(20%)
5.1創意或文化運
用之顧客價值
感受
5.1.1 事業經營對創意或文化的運用帶
給顧客及供應者知識增長的情
形
5.1.2 事業經營對創意或文化的運用帶
給顧客新穎、愉悅的感受情形
5.2事業經營合理
性
5.2.1 具合理的研發創作、製作、行銷、
人事、財務、管理等經營體制與
知識累積
5.2.2 事業具合宜的教育訓練制度,提
升事業經營競爭力
5.2.3 具合宜的顧客管理作法,提供事
業持續的創意與創新來源
5.2.4 跨業或複合的經營成效
5.3未來發展潛力
5.3.1 提供未來成長或獲利情形的合理
說明
5.3.2 具現在或未來品牌發展的實績或
計畫
5.3.3具社會良好之評價或認同
合計9小項,小計
分(L5)
說明
評分說明
※ 每一小項滿分為5分,各分項得分比例為各分項總分乘以權數計算,
滿分為100分。
※ 計分方式:
小計分數(L)
各項目總分
相關切結與
聲明申請評
選業者
【智慧財產權切結】
申請評選業者參加創意生活事業評選,保證絕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
事。若有涉及前述事實,申請業者同意隨時終止本項評選。
【財務健全聲明】
申請評選業者參加創意生活事業評選,保證無不良財務紀錄之情事,如有前述事實,
申請業者同意隨時終止本項評選。
項目
項目
總分
小計
(L)
%
(M)
權數
(N)
合計
On=M*N
1
20
20
2
30
20
3
40
20
4
40
20
5
45
20
總計
(分)
ΣO
M(%) =
O = Σ (M x N)
(公司印信)
附錄四 創意生活事業自我追蹤表
第一部份 整體發展概況
項 目
民國96年
民國97年
民國98年(預估)
1
營業額
元
元
元
2
投資額;投資項目
元;
元;
元;
3
降低生產成本(每單位降低 元)
元
元
元
4
展店家數
家
家
家
5
企業延伸品牌家數
家
家
家
6
產品創新項目/投資額
□無□有
□無□有
□無□有
7
活動體驗創新項目/投資額
□無□有
□無□有
□無□有
8
場域創新項目/投資額
□無□有
□無□有
□無□有
9
服務體驗創新項目/投資額
□無□有
□無□有
□無□有
10
全年參訪人數
人
人
人
11
從業人數(以投保人數為主)
人
人
人
12
當年度替代就業人數
人
人
人
13
產品銷售收入(佔營業額 %)
%
%
%
14
住宿餐飲收入(佔營業額 %)
%
%
%
15
門票/體驗活動收入(佔營業額 %)
%
%
%
16
研發費用支出
元
元
元
17
發明專利數目
申請數
件
件
件
18
核准數
件
件
件
19
申請政府資源計畫
核准數
件
件
件
20
核准金額
元
元
元
21
國內業者專案合作
對象
22
件數
件
件
件
23
申請政府專案貸款
核准數
件
件
件
24
核准金額
元
元
元
第二部份 基本資料(必填)
填表時間: 年 月 日
基本資料
公司名稱
事業名稱
負責人
聯絡電話
聯絡人
聯絡電話
營運狀況
資本額
營業項目
員工數
負責人簽名:
附圖 創意生活事業評選流程
申請案件受理
I
I. 報名及受理:
1.欲申請參加之業者,可經由諮詢推
薦或自行申請參加。
2.執行單位於期限內受理業者申
請,隨到隨理,分批審查。
II. 資格審查:
1.執行單位於收到業者提出之申請
資料後於一週內完成資格審查作
業。
2.資格審查通過者,依評選辦法安排
後續實地訪視,未通過資料審查
者,可重新修正或補齊資料後提
出申請。
III.現場審查:
1. 每家參與評選廠商由評選小組
召集人指派1位訪視委員進行
現場審查。
IV.複審:
1.召開複審會議:由執行單位彙整委
員評選訪視結果向評選小組逐案
說明,進行審議。
2.針對審查結果有疑議之案件,由評
選小組決議,再由執行單位安排
第2位訪視委員進行再複審,依
再複審結果進行評定。
3.評分結果依得分高低分為通過或
不通過。評分結果通過:於計畫
網站公告名單並通知入選業者。
V. 證書授予、推廣及追蹤訪視:
1.評選認定之創意生活事業,由主辦
單位授予證書與簽訂合約,授予
標章使用權,並擇優表揚。
2.評選認定之創意生活事業,應配合
執行單位提送自我追蹤表並接受
必要之追蹤與訪視。
初步
研析
執行團隊
(諮詢、訪視、
案件服務)
II
補
正
後
重
新
提
出
申
請
資格審查
(執行單位)
III
現場審查
(訪視委員)
去
函
通
知
審
查
結
果
IV
通過
複審
不通過
審查結果有疑議
(執行單位提報
評選小組)
創意生活事業
宣導推廣
授予獎座及證書
追蹤訪視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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