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微型企業創業楷模選拔申請說明
一、緣起
隨著我國產業發展變遷,微型創業已成為就業新型態。然而,微型企業創業者,在創業過程中常面臨營運、資金及行銷等各項挑戰。因此,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近年來推動「微型企業創業貸款」、「創業鳳凰婦女小額貸款」、「創業諮詢輔導」、「微型創業鳳凰貸款」等創業輔導措施,用以加強微型企業者創業能力及取得適當營運資金。為激勵微型創業者創業精神,並鼓勵微型企業積極創業,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辦理「2011年微型企業創業楷模選拔表揚計畫」,以表揚微型企業創業者之創業奮鬥歷程,擴大就業並促進經濟發展。
二、目的
為鼓勵微型企業積極創業,擴大就業以促進經濟發展,特選拔表揚微型企業創業楷模,並藉由表揚微型企業創業者創業歷程及企業成長創新,以激勵微型企業創業者創業精神,並分享創業成功機會,進而激勵社會大眾創業風氣。
三、主辦單位
四、參選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且未曾獲本獎項之企業負責人
(二) 依法辦理登記之營利事業組織,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曾參加勞委會辦理創業諮詢輔導之企業,目前仍正常營運者。
2.曾參加勞委會辦理創業課程研習之企業,目前仍正常營運者。
3.曾申貸政府辦理之「微型企業創業貸款」、「創業鳳凰婦女小額貸款」、「微型創業鳳凰貸款」等,並獲銀行核准撥款,且截至申請評選日止仍正常營運且還款繳息均正常者。
五、評審方式
(一)邀請產、官、學專家擔任審查委員,評審方式分為初審、實地訪審及決審三階段:
1. 初審作業:進行書面審查,擇優進入實地訪審。
2. 實地訪審:由評審委員實地到場瞭解企業實際營運狀況。
3. 決審作業:進行入選廠商簡報審查,決定得獎名單。
(二)評審指標:
1. 初審:
(1)企業經營狀況與穩定程度。
(2)創業奮鬥歷程及克服困難度,足以為表率。
(3)商品或服務具有創新與特色性。
2. 實地訪審:
(1)商品或服務之作業管理品質。
(2)實體設施(如廠房、店面等)之環境優劣。
3. 決審:
(1)企業發展性與永續經營能力。
(2)企業成長過程創造就業機會,著有成效。
(3)企業回饋及社會貢獻度,有具體事蹟者。
六、獎勵名額
評選出微型企業創業楷模,以10名為原則。
七、獎勵方式
(一)頒發獎座乙座。
(二)全額補助參加國內微型企業創業楷模廠商參訪活動,相互觀摩並增加楷模間情感交流,以協助拓展事業。
(三)辦理公開表揚活動與媒體露出。
八、應備文件
(一)申請書(附件1)。
(二)切結書(附件2)。
(三)自我資料檢核表(附件3)。
(四)營登或稅登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登記文件影本。
(五)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六)曾申請創業貸款者需檢附最近一期還款繳息紀錄。
(七)營運情形證明。
1.成立於
2.成立於100年1月1日以後者,請檢附自營業日起至100年1-6月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影本。
3.上述成立日期營業情形,若未達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者,請檢附營業稅查定課徵(405)核定稅額繳款書影本。
(八)相關附件(如:產品照片、型錄、專利、獲獎紀錄等)。
九、報名方式及時間
(一)申請資料一式3份。(相關附件除照片外請用影本)
(二) 採通信或親送方式報名,自即日起至100年09月19日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送達台北市100台北市和平西路一段150號12樓【微型企業創業楷模執行小組收】。
(三)資料索取及下載方式:
社團法人中國青年創業協會總會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一段150號12樓。
電話:02-23328558分機317葉秘書
網址:http://beboss.cla.gov.tw/(微型創業鳳凰網)
http://www.careernet.org.tw(中國青年創業總會網站)
十、得獎人之義務
(一)得獎人應配合提供製作專輯資料及參加相關推廣活動。
(二)得獎人應加入創業鳳凰家族並參與相關活動。
(三)得獎人應視本會實際需求提供創業者參訪見習機會。
(四)國內參訪觀摩活動者於結束後於限期內繳交參訪心得。
十一、其他
(一)申請資料概不退件。
(二)曾榮獲本會微型企業創業楷模者不得報名參選。
(三)得獎名單預定於100年10月31日前公布。
(四)得獎人需親自參加國內參訪,若因故無法參加,視為棄權,不得指定代理人參加。
(五)得獎人若經查證有違反本簡章規定或不實陳述者,其參訪之支出費用、獎座應全數繳回。
附件1
一、參選人基本資料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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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年 月 日 |
請黏貼二吋照片一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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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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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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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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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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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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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 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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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 地址 |
郵遞區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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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身份證影本正面影本黏貼處) |
(國民身份證影本反面影本黏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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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運用政府相關資源
符合參選 |
一 |
□曾參加政府微型企業創業相關貸款,請填以下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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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名稱 |
申貸銀行 |
核撥金額 |
有無附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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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企業創業貸款 □創業鳯凰婦女小額貸款 □微型創業鳳凰貸款 |
銀行 分行 |
申貸金額: 元 核撥日期: 年 月 |
□有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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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曾參加本會微型企業創業研習課程 (參加年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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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曾參加本會微型企業創業諮詢輔導服務(參加年份: ) |
三、創辦事業基本資料
創辦事業 |
事業名稱(全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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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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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類別(以下請擇一填寫) |
有無附證明文件 |
|||||
□營利事業登記證;統一編號: □免營利事業登記;辦有稅籍編號: □核准設立字號/(立案證明): |
□有 □無 |
|||||
事業單位地址 |
□□□ |
|||||
事業單位網址 |
http:// |
聯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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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產品或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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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平均員工人數 註:.如該年度尚未開業, 則此年度不必填寫 |
年度 |
98年 |
99年 |
10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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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員工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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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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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3年營業額 註:如該年度尚未開業,則此年度不必填寫 |
年度 |
98年 |
99年 |
10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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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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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創業歷程與營運狀況介紹
(一)個人背景說明(如:家庭背景、求學經過、就業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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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創業歷程說明 |
1.創業動機:(如:為何創業) |
2.創業初期及籌備過程 (成立時間、資金來源、經營項目及產品名稱、市場狀況、及創業初期艱辛歷程、家人或朋友協助等) |
3.創業發展的過程:(創業過程中面臨困難及危機處理方法) |
(三)產品/服務特色:(如:技術、服務、口碑、地方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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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自我期許及事業展望:(如:未來經營方向、規劃、對社會貢獻或衍生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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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創業過程中最感謝的人、事、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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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補充附件:(本項請自行酌量提供,可提供影本)
如商品型錄、事業單位DM、獲得獎勵證明文件、智慧財產權文件等
附件2
具結人 ,參選2011微型企業創業楷模,切結同意並完全遵守下列各款事項 (一)本企業未曾榮獲微型企業創業楷模 (二)相關參選文件填報均屬事實,如經查證有不實情形,獎牌、獎狀及國內參訪之費用應繳回。 (三)曾申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辦理之創業貸款且還款繳息均正常,無不良紀錄者,並同意主辦單位向承貸金融機構查證還款繳息紀錄。 (四)近3年無債信、票信及相關退票記錄。 (五)經營之產品、服務絕對無侵犯他人專利、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等。 此致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申請企業印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民國100 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3
一、應備必要文件:□一式3份(本部份由參選人自行檢查勾選)
項目 |
檢核資料 |
自行檢查 |
審核結果(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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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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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申請書 |
□有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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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稅籍登記證影本 □其他設立登記文件 (請擇一檢附) |
□有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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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有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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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近3年繳稅或免稅證明 |
□有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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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切結書正本 |
□有 □無 |
|
|
二、補充文件:□一式3份(本部份由參選人自行檢查勾選)
項目 |
檢核資料 |
自行檢查 |
審核結果(免填) |
|
符合 |
不符合 |
|||
一 |
微型創業相關貸款繳息紀錄(存摺影本或銀行證明) |
□有 □無 |
|
|
二 |
相關附件:如商品型錄、事業單位DM、獲得獎勵證明文件、智慧財產權文件等
|
□有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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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件(本項目免填)
項 目 |
編 號 |
收件日期 |
經辦人 |
收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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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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