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學生-身體病弱-詹翔霖副教授-親職教育

身心障礙學生-身體病弱

(一)特性:罹患慢性疾病,體能虛弱,需要長期療養,以致影響學習者;其鑑定由醫師診斷後認定之。

 

(二)支持需求

111提供適當的教育機會,並對普通班中身體虛弱或有痼疾的學生給予醫療和心理上的照顧。

211瞭解病弱學生在醫療、行動擺位、語言溝通、自我照顧以及身體姿勢方面的特殊需要,如無障礙設施的規劃與設立、提供生活及學習的輔具與器材、必要時延長考試與繳交作業的時間、或注意交通接送之需要。

311瞭解學生疾病的症狀,並與醫生保持聯繫,如:確定學生有否正確服藥、服藥時間,及瞭解藥物的副作用對學習以及行為的影響。

411允許學生休息,注意或避免對學生不適宜的學校學習活動,避免可能造成的意外傷害,例如癲癇發作時。

511主動邀請病弱學生參與各項學習活動,共同討論或交談時,耐心的給予表達的機會,讓他覺得在團體中是個有用的人。

611避免好奇的詢問和注視,真誠的表示關心,協助病弱學生解決困難。

711留意病弱同學的身心狀態,不可勉強他過度學習或運動。

811老師需在建立孩子自信心上做些努力,向家長以及學生表達師長對學生健康的關心,提供必要的心理輔導

911老師需幫助班上其他同學瞭解特定疾病的真實面貌,老師可與同學討論能幫助身體病弱同學的方法,並多與其他學生討論生命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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