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目的
藉由辦理「台灣天使投資選秀會」發掘國內擁有可行性、創新性、市場價值之商品、服務或營運模式的創業團隊或新創企業,提供天使投資人資金挹注機會,以投資觀點選拔並培育中小企業新亮點。
貳、 參選標的
商品、服務或營運模式具可行性、創新性、市場價值之創業團隊或新創事業。
參、 參選組別與資格
不限定產業別,由創業團隊依參選資格規定,自行擇一組別參加,報名後不得變更組別。
1.潛力新秀組:
‧擁有創新技術、商品、服務且已具備創業計畫之創業團隊
‧有志創業但目前尚未設立事業
‧成員中1人(含)以上必須參加過國內外創業或創意競賽
2.優質新創組:
‧擁有創新技術、商品、服務之創業團隊
‧已創業且於99年度3月1日後(以營登之設立日期為基
準) 設立之新設事業
‧曾獲國內外創業或創意競賽獎項者為加分項目
肆、 選拔名次與獎勵方式
1. 潛力新秀組
共選拔7組優質團隊並提供以下獎勵:
‧狀元賞:1組-
頒發獎狀1面,團隊正式事業化後(商業登記),提供天使投資人資金媒合,若事業化一年後仍未獲得投資,將由執行單位投資「創業基金」新台幣5萬元。
‧榜眼賞:1組-
頒發獎狀1面,團隊正式事業化後(商業登記),提供天使投資人資金媒合,若事業化一年後仍未獲得投資,將由執行單位投資「創業基金」新台幣3萬元。
‧探花賞:1組-
頒發獎狀1面,團隊正式事業化後(商業登記),提供天使投資人資金媒合,若事業化一年後仍未獲得投資,將由執行單位投資「創業基金」新台幣2萬元。
‧佳作:4組-各頒發獎狀1面
2. 優質新創組
共選拔出8組優質團隊並提供以下獎勵:
‧狀元賞:1組-
頒發獎狀1面,將提供天使投資人資金媒合並保障投資總額新台幣100萬元,若至101年10月31日止,仍未獲得投資,將由執行單位投資保障投資總額之15%。
‧榜眼賞:1組-
頒發獎狀1面,將提供天使投資人資金媒合並保障投資總額新台幣100萬元,若至101年10月31日止,仍未獲得投資,將由執行單位投資保障投資總額之10%。
‧探花賞:1組-
頒發獎狀1面,將提供天使投資人資金媒合並保障投資總額新台幣100萬元,若至101年10月31日止,仍未獲得投資,將由執行單位投資保障投資總額之5%。
‧佳作:5組-各頒發獎狀1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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