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葉大學推廣教育高雄辦事處
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
報 名 表
□現場報名 □通訊報名(收件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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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女 |
學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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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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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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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地址 |
公:□□□ 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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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公: |
宅: |
手機: 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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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教師證書字號 |
年 月 字第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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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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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黏 貼 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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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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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學校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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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修科別 |
□ 英文 □ 體育 □ 美術 |
檢 附 文 件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教師合格證書影本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2吋相片 4 張 □學校聘書或學校在職證明影本 (非在學校任職者免繳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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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文件 |
1.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印於同面) 4.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影本 2.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5.學校聘書或學校在職證明影本 3. 二吋照片四張 (非在學校任職者免繳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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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一、凡所修科目學分,經考試成績及格且缺課時數未逾1/3者,發給學分證明。 二、本報名表資料均為屬實,若資料不實,已入學者取銷上課資格,並應負法律責任;若字跡模糊無法辨識時,本校得拒絕本人之報名。 三、本人已詳閱招生簡章內容,並已符合大葉大學推廣教育學分班之報名資格,瞭解學校以證件齊全者優先錄取,以及註冊繳費後不得任意申請退班退費之規定。 四、本人報名後確遵推廣教育相關規定,並遵守教學各項規定(含請假等規定)。 五、報名人數不足最低現人數,同意學校依規定於下一期開班。 六、持有試用教師證書、合格偏遠或特殊地區教師證書及合格技術及專業教師證書者,不得報考英文班。
報名者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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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地點:
高雄辦事處: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176號(苓雅國中內) Tel : (07) 536-0327 Fax : (07) 537-9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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