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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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二、獎勵措施
三、辦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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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資格
二、申請手續
(一) 報名日期
(二) 報名費用
(三) 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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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申請
二、資料審查
三、審查委員
四、簽約
五、授證
六、追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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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臺灣原住民文化產業認證申請書
附件2、臺灣原住民文化產業認證作品資料表
附件3、臺灣原住民文化產業認證作業流程圖
附件4、臺灣原住民文化產業認證標章管理原則
壹、概述
一、目的
(一) 臺灣原住民文化創意商品認證之推行
推廣「臺灣原住民文化創意商品認證」機制之運作並輔導原住民工坊、個人或團體參與認證,營造原住民族創意商品的統一識別形象,有助於產品在大眾市場的行銷與推動。
(二) 培養原住民文創產業人才與創意商品之研發
配合國家產業政策與文創法之推行,培養文化創意產業新興人才,協助研發精緻化、多樣化、普及化且多功能之原住民文化創意商品,以符合市場需求與大眾喜好。
(三) 推動原住民文化創意產業蔚為發展主流
透過本案的執行協助臺灣原住民工藝產業工作者,懂得維護其智慧財產權、建立品牌形象等觀念,促進原住民同胞邁向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之軌道,成為我國推動文創產業的新主流,將臺灣原住民族文化宣揚國際。
(四)打開原創商品市場通路,帶動原住民社經發展
藉由本案的推行,開發多樣貌之實體產銷通路,協助原住民工坊之創作
商品上架販售,擴大市場行銷通路之管道,促使原住民文創商品能為廣
大消費者所接受,進而帶動都會區與全國原住民工坊之社經發展。
(五)建構分級認證制度,開創原創商品品牌通路
本單位除了依據認證機制進行審查作業外,再將六類通過認證的商品各別區分為特優級、優等級與良質級,當中手工與非手工類商品再各別依據「材質選用」、「製作方式」、「商品精緻度」、「文化意涵」四項分級項目進行評比,評比平均總分達85 分以上屬於特優級,達75 分以上屬優等級,其餘皆屬良質級。
二、獎勵措施
(一)產品通過原住民文化產業認證之創作者與主辦單位簽訂「臺灣原住民文
化產業認證產品使用合約書」後,即核發「臺灣原住民文化產業認證產
品證書」,授與「臺灣原住民文化產業認證標章」使用權。
(二)經取得前述臺灣原住民文化產業認證標章之產品,可參加本計畫預定辦
理之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花博文創展售區」、商品聯合展銷會、國際
策展、專屬網站及媒題宣傳等各項整合行銷推廣活動。
(三)經取得前述臺灣原住民文化產業認證標章之產品,可優先安排至本計畫
規劃之實體展銷通路點銷售。
三、辦理單位
主辦:臺北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執行:台灣原住民物產有限公司
電話:(02)2773-8913
傳真:(02)2778-5298
E-mail:alan7@ms26.hinet.net
申請簡章可至「計劃專屬網站」下載
或至「台灣原住民電子報」下載
http://www.kgu.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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