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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計畫審查簡報內容:
計畫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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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技術/創新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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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
報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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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如申請Phase 2,請廠商先說明Phase 1成果;如申請Phase 2+則請廠商先說明Phase 2研發成果。 |
注
意 事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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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因會議場地限制,請每家廠商與會人數至多為3人(其中委外單位與會人員至多1人),報告者須為公司全職人員(以計畫主持人報告為原則)。 2. 報告者原則上以計畫主持人為主,必要時可由計畫內之全職人員代表,詢答過程中如有需要委外單位補充說明,應先徵主席同意。 3. 計畫說明簡報 l 「個別申請」計畫:簡報格式不拘,簡報時間以30分鐘為限,請配合簡報時間斟酌所準備之簡報頁數,會議資料應包含『簡報』、『書面審查意見彙總表』回覆說明、『計畫書內容修正處』,並且於開會當天提供簡報紙本一式4份。 l 「研發聯盟」計畫:簡報格式不拘,簡報時間以40分鐘為限,請配合簡報時間斟酌所準備之簡報頁數,會議資料應包含『簡報』、『書面審查意見彙總表』回覆說明、『計畫書內容修正處』,並且於開會當天提供簡報紙本一式6份。 4. 參與會議人員及簡報者應備妥足資証明公司正職員工之相關證明文件(身份證件與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或勞工退休金計算清冊為宜)。 5. 會議當天請自備筆記型電腦、單槍投影機,並提早10分鐘至會場等候準備 6. 會議當天,請避免交換名片。 7. 請攜帶本會議通知單進入開會地點。 8. 為避免會議進行中受到干擾,請勿拍照、攝影及錄音,並請將行動電話關機,敬請配合。 9. 為響應推動拒用免洗餐具政策,與會人員請自備茶具、餐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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