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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76家餐廳認證獲頒優良標章

為了保障消費者「吃的實在、吃的安心」,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特別藉由衛生評鑑機制,於縣市合併後第一年舉辦首屆優良餐廳認證,首波有76家業者通過認證,於10月3日上午假高雄圓山大飯店舉行「美胃關係有您真讚 - 100年度優良餐廳授證典禮」,由衛生局副局長蘇娟娟頒發優良餐廳認證標章,並邀請認證餐廳業者宣誓讓民眾吃得「饗安心」。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副局長蘇娟娟表示,辦理優良餐廳認證的目的,主要是基於保障消費者飲食衛生的安全和權益、落實業者自主衛生管理行為,要求業者選購安全合格食品並加強食材使用源頭的管制,以降低食品中毒機率,希望藉由衛生評鑑機制、加強食材及其品質安全的查核,提供消費者安心外食的環境,保障消費者「吃的實在、吃的安心」。  

同時,根據交通部觀光局統計,觀光旅遊每百元消費,有20至40元是用在「吃」的方面,因此要拚觀光休閒,發掘美食及推動餐廳認證是極重要的一環,有觀光業者表示,旅遊團確認至餐廳用餐前,都會要求有相關認證資格,衛生局辦理優良餐廳認證,確實能幫助餐廳業者,有了認證,遊客吃得到真正的在地美味、當令的時鮮外,還吃得安心,會玩的更盡興。  

餐廳要取得優良認證標章,必須通過層層的考驗,首屆優良餐廳評鑑針對20桌以上的宴席餐廳評選,初審需具有商業或公司登記及投保產品責任險等,評選前,衛生局更舉辦餐廳業者衛生評選工作說明及食品衛生安全講習會,再聘請專家學者等16人,每2人組成評核小組,並由衛生局(所)人員擔任領隊,依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訂定之餐飲衛生分級評核表進行現場評核工作,已通過評核之業者,衛生局(所)稽查人員不定期追蹤查核,若發現品質與衛生不合格,也會立即剔除名單。評等為「優級」者,其主要缺失須未滿1項;「良級」者,其主要缺失1項以上未滿2項;「普級」者,其主要缺失2項以上未滿3項,而主要缺失3項以上即不通過,本次通過認證的業者共計76家,由衛生局分別頒予「優級」(39家)、「良級」(32家)及「普級」(5家) 優良餐廳標章。  

通過認證的優良餐廳業者名單,除公佈在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網站衛生標章認證專區,做為市民用餐地點選擇外,將提供給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轉知所屬學校營養午餐採購參考外,也函請行政院衛生署、交通部觀光局張貼網站公告,做為旅遊團用餐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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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翔霖教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