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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優良臺灣老店選拔甄選須知表單-詹翔霖副教授





 

主辦單位:https://lh6.googleusercontent.com/UE9FammSoe7mRI51n6egzLBnfXbj252oJqYqHgsqmbJR4NOhY2dI4wve2W38rLbzO-8NIOy1Oad-cnhKjY9ooxJU5mcle7nLkBhYe5KuDStv7GB2I1hq0oVKDUQEBWdNz_cx5mkvZN7Svy7sT6b6_vIbypob1-sWvDDiYqd0TuGvDP4ZUfqvgrV1tYEUuIyiYRl5jQ經濟部商業司

      執行單位:https://lh4.googleusercontent.com/J_1UM6rGy785kG6pHipVLB4ldZybyW0LuE8iHrEykeF7-sRqS1Uw290V8nA8G-lmYN1rzN_lSj4MSPYHutBDg0hPNxj1BHgVkYPCV1MJMF1l_5-AdJG3QpcqCmnR1H_8J9oKZZaOz8lyNCBEbVI2mFY6cTRPLfBK8iWUE3lcF2uQgeu9rdDz6Yilxf9cIz8nxTuOzg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

 

 

 

中華民國1114
 

目錄

 

壹、活動目的…………………………………………………………………………2

貳、辦理單位…………………………………………………………………………2

參、參選資格及家數…………………………………………………………………2

肆、參選方式…………………………………………………………………………2

伍、甄選流程…………………………………………………………………………3

陸、評選作業…………………………………………………………………………4

柒、表揚及後續可運用資源…………………………………………………………7

捌、報名作業…………………………………………………………………………7

玖、活動窗口…………………………………………………………………………7

【附件1】申請文件封面……………………………………………………………8

【附件2】活動報名表………………………………………………………………9

【附件3】證明文件清單……………………………………………………………11

【附件4】參選聲明書………………………………………………………………12

【附件5】個人資料蒐集及利用(提供)同意書……………………………………13

【附件6】申請檢核表………………………………………………………………14

 

  1. 活動目的

臺灣有許多頗具盛名且歷史悠久的老店,肩負著傳統的字號歷久彌新地在各角落紮根茁壯,不因世代的更迭而被新潮流所取代,一個品牌能經營60年以上,凝聚了數代人的心血,具有相當珍貴的永續價值。

為鼓勵經營逾一甲子以上的老店,傳承獨特核心價值、實現永續經營理念、著實老店經營者智慧,並加以創新,由經濟部商業司指導,本會辦理優良臺灣老店選拔表揚活動,予以表揚國內具備良好企業文化形象、商業規範的臺灣老店,使老店有永續經營的原動力,以提供更好的服務回饋社會大眾。

  1.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經濟部商業司

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

  1. 參選資格及家數
  1. 參選類別:(請依據下述說明,擇一報名)
    1. 「優良老店」 :在臺經營60年以上之業者(年限證明可提供營業照片、戶籍謄本、政府出版品等資料佐證);曾獲得本活動獎項者不得報名。
    2. 「菁英老店」 :曾於100年至108年獲選經濟部「優良百年老店」、「優良老店」、「優良台灣老店」、「在地深耕」、「在地特色」獎項者。
  2. 符合上述條件並擁有合法設立文件,如營利事業登記證明、工廠登記證等。
  3. 以表揚優良老店7家、菁英老店3家,共計10店家為原則,惟實際當選家數由評選委員會議決。
  1. 參選方式
  1. 由直轄市及縣()政府、直轄市及縣()商業會、各地商圈組織以及相關公、協會團體、一般消費者等皆可推薦。
  2. 符合資格之店家主動提出申請。
  3. 連鎖商店或分公司則須由總公司提出申請。






 

  1. 甄選流程

流程

說明

 
  1. 活動報名

即日起至111523日截止,郵寄日期以掛號郵戳為憑,電子郵件傳送截至2400止。

  1. 資格審

預計5月下旬由主辦單位(全國商業總會)檢視申請文件是否齊備符合參選資格。

  1. 初審

預計6月上旬由評選委員會就申請書面文件完整性進行審查,依各評分標準進行評分,擇優選前20家進入複審,占總評選分數10%

  1. 複審:實地訪查

預計6由主辦單位安排評審委員前往店家之營業登記地址進行實地審查,評審委員將依據評分項目給分,占總評選分數70%

  1. 決審

預計7月上旬進行評選委員會議綜合評比分數計算總分,占總評選分數20%,依分數排序。以表揚10店家為原則,惟實際當選家數提請評選委員會議決,並由主辦單位核定後發布得獎名單;本年度以表揚優良老店7家、菁英老店3家,共計10店家為原則,惟實際當選家數由委員會議決。

  1. 公布得獎名單

預計7月中旬於經濟部商業司、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官方網站等公布得獎名單,並通知得獎業者。

 

※主辦單位保留變更修改之權利

  1. 評選作業
  1. 評審委員會:由主辦單位邀集產、官、學專家,組成專業評審小組(創新應用、經營策略、品牌行銷等領域之專家代表),負責評選與實地訪查等相關作業。
  2. 評選方式:

評量項目

配分

說明

初審

10%

評審委員會就申請書面文件完整性進行審查,依各評分標準進行評分,擇優選前20家進入複審。初審分數占總評選分數10%

複審

70%

安排評審委員前往店家登記地址進行實地審查,評審委員將依據評分項目評分。

決審

20%

評審委員會議綜合評比佔20%計算總分,依分數排序。以表揚10店家為原則,惟實際當選家數提請評審委員會議決,並由主辦單位發布得獎名單。

  1. 評選項目
  1. 初審-書面文件評分標準

優良老店

配分

菁英老店

配分

科技及創新應用

25

前次得獎後的創新實績

(新品研發、接班傳承、

員工增加)

50

在地特色、文化傳承

20

店家網站、社群組織

20

媒體報導、消費者評價

20

未來營運發展規劃

(精進做法、經營轉型)

50

企業社會責任等公益

15

合計

100

合計

100

 
  1. 複審-實地訪查評分表(優良老店)

編號

評分項目

權重

構面內涵

準備方向(業者需參考本項提供對應資料說明)

1

創新應用

25%

因應環境、市場變化轉型,或透過各式創新的技術、產品、體驗服務,以滿足消費者潛在需求。

產品創新研發、數位整合與應用、產品在地特色開發、文化應用創新、服務體驗設計等

2

經營策略與績效

25%

從老店經營現況、接班傳承規劃及發展績效評估是否足以邁向永續經營之老店。

經營理念、目標願景、營運策略、永續經營(接班傳承策略)、文化特色保存、企業社會責任(如兩性平權、環保) 、商業模式、經營績效、未來發展等

3

品牌行銷管理

20%

  • 品牌形象本身文化內涵、歷史、故事性與市場定位,對於消費者對其購買決策的影響程度。
  • 以創意的行銷策略拉近與消費者之間的距離,藉此活化品牌形象。

品牌與市場定位、品牌識別設計(CIS)、通路多元拓展管理、社群經營管理、行銷推廣策略(如故事行銷、文化創意行銷、媒體廣宣、危機管理)、環保理念推廣(如綠色標章申請)

4

安全與

環境管理

15%

評估是否建立並維持且持續改善安全與環境管理流程,以符合現行法規之要求事項,打造安全衛生的環境。

製程標準化與品質管理、產品衛生安全及溯源管理、環境整潔舒適、物料倉儲管理、檢驗報告、產品合格認證標章等

5

服務品質管理

15%

從與現有客戶、潛在客戶之間關係互動,評估是否做好服務品質管理。

服務品質與流程、顧客關係管理(客訴處理、顧客滿意度)

6

加分項目

5%

做為潛力老店效仿對象,營造優良發展環境。

  1. 曾獲獎及認證項目
  2. 節能減碳事蹟、公司福利(如:加薪機制、友善職場環境)、外語訓練
 


 

  1.  複審-實地訪查評分表(菁英老店)

編號

評分項目

權重

構面內涵

準備方向(業者需參考本項提供對應資料說明)

1

創新應用

25%

自得獎後持續精進自身老店品牌,積極發展創新改變,使消費者再次關注老店品牌。

於得獎後進行精進創新應用實績、產品創新研發、數位整合與應用、產品在地特色開發、文化應用創新、服務體驗設計

2

經營策略與績效

25%

自得獎後的經營現況、接班傳承策略及發展績效,評估是否確實做好永續經營。

經營理念、目標願景、營運策略、永續經營(接班傳承策略)、文化特色保存、企業社會責任(如兩性平權、環保) 、商業模式、經營績效、未來發展等

3

品牌行銷管理

20%

  • 品牌形象本身文化內涵、歷史、故事性與市場定位,對於消費者對其購買決策的影響程度。
  • 以創意的行銷策略拉近與消費者之間的距離,藉此活化品牌形象。

品牌與市場定位、品牌識別設計(CIS)、通路多元拓展管理、社群經營管理、行銷推廣策略(如故事行銷、文化創意行銷、媒體廣宣、危機管理)、環保理念推廣(如綠色標章申請)

4

安全與

環境管理

15%

評估是否建立並維持且持續改善安全與環境管理流程,以符合現行法規之要求事項,打造安全衛生的環境。

製程標準化與品質管理、產品衛生安全及溯源管理、環境整潔舒適、物料倉儲管理、檢驗報告、產品合格認證標章等

5

服務品質管理

15%

從與現有客戶、潛在客戶之間關係互動,評估是否做好服務品質管理。

服務品質與流程、顧客關係管理(客訴處理、顧客滿意度)

6

加分項目

5%

成為老店標竿示範之依據,提升老店品牌競爭力。

  1. 申請其他計畫。
  2. 參加比賽。
  3. 人才培訓。
 
  1. 表揚及後續可運用資源
  1. 晉見首長:由評審委員會評選出「優良老店」及「菁英老店」,訂於11110月下旬安排晉見首長。
  2. 公開表揚:得獎店家於111111日商人節慶祝大會,由經濟部商業司與本會共同頒獎表揚。
  3. 媒體專刊露出:
  1. 商人節專刊介紹111年優良臺灣老店經營理念、產品特色、店家歷程等,於111111日當天發予得獎人及全體嘉賓。
  2. 111111日商人節當天於財經新聞報刊登表揚店家資訊,並公布於全國商業總會網站「最新活動」專區及「百年暨一甲子老店聯誼會」網站及臉書等。
  3. 拍攝得獎店家短片並經剪輯後,於111111日商人節頒獎典禮大會現場播出,頒獎典禮錄影並擇日於電視轉播,並於Youtube、臉書及聯誼會官網上傳得獎店家影片。
  1. 深度輔導資源

2022臺灣老店選拔」獲獎業者可申請參與後續輔導,以協助有效提升經營績效,提升業者知名度,促進消費。評審委員會將依據需求合理性(40%)、計畫可行性(30%)、計畫效益性(20%)及輔導配合度(10%)遴選四家獲選業者予以深度輔導,依據老店品牌發展階段需求,由輔導團隊提供客製化輔導項目;本輔導名額採篩選制,參加業者須備二分之一以上自籌款並配合計畫執行、管理及相關作業等規範以完成輔導。

  1. 報名作業
  1. 申請應備資料(請參閱附件1~6):活動報名表、證明文件清單、參選聲明書、個人資料蒐集及利用(提供)同意書、申請檢核表。
  2. 申請表格下載
    1. 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最新活動http://www.roccoc.org.tw
    2. 百年暨一甲子老店聯誼會-最新消息http://www.100club.com.tw
  3.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1523截止,郵寄日期以掛號郵戳為憑,電子郵件傳送截至2400止。
  4. 補件原則:主辦單位審核店家所提供上述各項書面文件,如有疑義得通知店家限期補件,逾期未補件者,視同資格不符。
  1. 活動窗口

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

地址:10656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3906

聯絡人:陳品潔、林思妤小姐

聯絡電話:(02)2701-2671#223229    傳真:(022701-2595

電子郵件信箱:doris@roccoc.org.tw/szuyulin@roccoc.org.tw

【附件1】申請文件封面

               

2022優良臺灣老店選拔」

 

報名類別:【優良老店】  【菁英老店】

參選單位

 
  • 寄出申請書以前,請先逐項確認下列資料,

並請在 內打「

  • 資格審查紀錄(以下由執行單位填寫)
  1. 活動報名表(附件12
  2. 相關證明文件(請參考附件3清單)
  3. 參選聲明書(附件4
  4. 個人資料蒐集及利用(提供)同意書

(附件5)

  1. 申請檢核表(附件6)

書面資料檢核

齊全

補正第    項

資格不符

補正紀錄

通知補正(111年  月  日)

通過審核(111年  月  日)

駁回申請,原因:

未於期限內補正資料

補正後資料仍不齊全

執行單位備註欄

 

參選單位用印

  負責人簽章

   
 

【附件2】活動報名表

第一部分:基本資料(以下資料均為必填)

公司名稱(全銜)

 

品牌名稱

 

公司名稱(英文)

 

品牌名稱(英文)

 

負責人

 

負責人職稱

 

統一編號

 

公司設立日期

 

公司登記地址

 

公司營業地址

□同登記地址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

 

聯絡人職稱

 

聯絡人電話

 

聯絡人手機

 

聯絡人Line ID

 

聯絡人電子信箱

 

第二部分:營業現況

營業現況說明

  1. 創立於__________年,至今營業__________(以可佐證資料為參考依據)
  2. 主要營業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負責人為第________代接班人。
  4. 年營業額:□小於300 300-500 500-1,000 1,000萬以上
  5. 員工人數:□1-10人□11-20人□21-30人□31-40人□41-50人□50人以上
  6. 經營型態:□單店 □多店,共______     

          □連鎖加盟,直營______家,加盟______ 

品牌故事

(可以圖文說明方式介紹品牌故事,最多250個字)

店家環境照 

2 張及簡短

圖片說明

 

第三部分:補助申請

110年至111年間申請政府計畫補助?

  有,補助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計畫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補助內容                                                       

第三部分:特色說明(請依報名類別填寫)

優良老店

科技及創新應用

 

在地特色、

文化傳承

 

店家網站、

社群組織

 

媒體報導

 

消費者評價

(如:Google我的商家有*則評論,滿意度*顆星等)

企業社會責任等

公益活動

 

菁英老店

前次得獎後的

創新實績

(新品研發、接班傳承、員工增加等,請詳述)

未來營運發展規劃

(精進做法、經營轉型等,請詳述)

 

※欄位不敷使用時,請依相同格式自行調整。

【附件3】證明文件清單

證明文件要項(請依申請類別提供文件)

(V)                                                            (V)

優良老店

菁英老店

 
  1. 簡介、合法營業文件及年限證明

(如戶籍謄本等可推斷年限之資料)

 
  1. 前次得獎後的創新實績

(新品研發、接班傳承、

員工增加)

 
  1. 科技及創新應用
 
  1. 在地特色、文化傳承
 
  1. 店家網站、社群組織
 
  1. 未來營運發展規劃

(精進做法、經營轉型)

 
  1. 媒體報導、消費者評價
 
  1. 企業社會責任等公益活動
 

※請依證明文件要項依序提供相關佐證資料。

※如附電子檔案,請提供Word檔案(A4直式橫書格式)、圖片JPG檔。

【附件4】參選聲明書

2022優良臺灣老店選拔」參選聲明書

  1. 茲聲明所填寫內容一切屬實,經查證若有不實或違反主辦單位相關規定者,同意放棄參選資格;其於獲選得獎後始發現有違反情事者,同意由主辦單位撤銷得獎資格並交回獎狀、獎座,以及標章。
  2. 本單位同意配合主辦單位進行相關查核作業,逾期未補件者則視同放棄參選資格。
  3. 本單位聲明報名參選「優良臺灣老店選拔」所附資料等絕無商品標示不實或侵害他人商標、專利及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否則願依下述條款辦理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1. 報名參選優良臺灣老店選拔經利害關係人依法定程序提出追訴或主張權利時,同意放棄參選資格。
  2. 得獎單位如有違反我國或他國有關智慧財產權、產品管理及消費者保護等相關法律規定經法院判決確定者,同意由主辦單位撤銷得獎資格並交回所頒獎狀、獎座,以及標章等。
  3. 如因其他違法行為致主辦單位涉訟或遭受其他不利時,本單位願無條件賠償因此所生之一切損害(包括律師服務費、裁判費、損害賠償金等支出)。
  1. 本單位同意配合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之所有相關活動連結本單位網站。
  2. 本單位同意配合本計畫進行後續遴選輔導作業,並同意二分之一以上自籌款項,依據計畫執行、管理及相關作業等規範完成輔導。
  3. 本單位同意主辦單位將本申請文件與相關說明內容作為網路、媒體宣傳資料。
  4. 本單位同意本申請須知的各項內容及規定,如有異議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終止、變更活動內容細節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將公佈於本活動相關網站,恕不另行通知。

 

單位印章:                          負責人簽章:





 

111            

 

【附件5】個人資料蒐集及利用(提供)同意書

個人資料蒐集及利用(提供)同意書

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以下簡稱本會)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向 台端告知下列事項,請台端詳閱:

一、蒐集之目的:

為「臺灣老店創新發展與國際推廣計畫」之相關活動需求。

二、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如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聯絡方式等,詳如本會相關選拔表揚申請須知。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期間:1.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2.依相關法令規定或契約約定之保存年限;3.本會因執行業務必須之保存期間(以上期間以最長者為準)

(二)地區:本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本會業務委外機構所在地、與本會有業務往來之機構營業處所所在地。

(三)對象:本會與經濟部商業司

(四)方式:以合乎蒐集特定目的之合理方式(含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

四、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台端就本會保有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一)除有個資法第十條所規定之例外情形外,得向本會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會依個資法第十四條規定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二)得向本會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個資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規定,台端應適當釋明其原因及事實。

(三)本會如未依個資法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 台端之個人資料,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 台端得向本會請求停止蒐集。

(四)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得向本會請求停止處理或利用 台端之個人資料;惟因本會執行業務所必須並註明其爭議,或經 台端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得向本會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 台端之個人資料;惟因本會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 台端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台端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台端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 台端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本會將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致無法提供 台端相關服務。

貴會向受告知人(以下簡稱本人)告知上開事項,本人已清楚瞭解貴會蒐集、處理或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 貴會在上述蒐集目的範圍內蒐集、處理或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受告知人暨立同意書人:

111          

 

【附件6】申請檢核表

項目

項次

參選資格

依我國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完成設立登記之公司、行號

在台經營傳承期間迄今已逾60年者(創立於西元            )

應繳資料確認

本單位已繳交下列申請資料(請逐一勾選檢核)

1.□ 活動報名表(附件12)

2.□ 相關證明文件(附件3;如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工廠登記證、媒體報導、相關認證標章、獎項、證書、政府單位核發檢驗報告等證明文件)

3.□ 參選聲明書(附件4)

4.□ 個人資料蒐集及利用(提供)同意書(附件5)

5.□ 申請檢核表(附件6)

確認事項

※本單位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即喪失參選資格:

1.公司負責人近3年內有無因經營本事業受刑事判決確定者。

無。有。

2.曾受停工處分或發生重大職業災害及重大勞資爭議確定者。

無。有。

3.3年內經政府機關處以罰鍰累計超過新臺幣二十萬元者

/金額

(1)稅務方面:曾因違反相關稅務法規經科()處罰鍰確定。

(2)廣告、標示、食品安全衛生方面:曾因違反相關法規經科()處罰鍰確定。

(3)環境保護方面:曾因違反環境保護法規經科()處罰鍰確定。

(4)勞資關係方面:曾因違反相關勞動法規經科()處罰鍰確定。

(5)職業安全方面:曾因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經科()處罰鍰確定。

(6)消防安全方面:曾因違反消防法規定經科(且被)處以罰鍰確定。

科處罰鍰金額累計:        

(※處罰金額雖未逾新臺幣二十萬元,如連續累積處罰且未經改善,或情節重大造成社會觀感不佳者,將提交評選委員會議議決其參選資格)

單位印章:                          負責人簽章: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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