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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小企業商機媒合會(臺南場) 參展辦法及報名表-詹翔霖顧問
【評審說明及遴選標準】
(一)邀集產、官、學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
- 評審工作分成二個階段:初審及決審。
初審:由執行單位進行書面資料審查,資料不齊者,通知補件。
決審:由評審委員進行書面評分。
- 評審項目如下:
項目 |
評分內容 |
參展技術/產品(佔80%) |
1. 獨特與創新 2. 實用性(大眾化/專業化/功能化) 3. 公司規模與營運績效(區域性/國內/國外) |
研發成果(佔20%) |
1. 取得國內外專利 2. 獲得國內外獎項 3. 善用政府資源(專案計畫配合或合作/進駐育成中心) |
※因場次名額有限,並考量展示區域之產業需求,報名完成後須經過遴選,請靜待通知。
【申請應繳資料】
(一) 公司基本資料表 (附件表A)
(二) 參展技術/產品/服務簡介 (附件表B)
(三) 參展品調查表 (附件表C)
(四) 參展公司自我檢查表 (附件表D)
(五) 公司執照或公司登記證明書、營利事業登記證(製造業請加附工廠登記證)
(六) 其他事蹟證明相關文件電子檔(如相關認證、專利或獎項紀錄等證明文件)
(七) 新技術/新產品實品照或應用圖片3~5張
※ 以上之文件一律以電子檔寄送,圖片檔案大小每張請勿大於1M,解析度1024*768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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