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開發票達新台幣382億元-詹翔霖教授-與輪胎公司發票買賣個案-企倫教材

虛開發票達新台幣382億元

2009-03-03 工商時報 【王信人/台北報導】

中區國稅局查獲虛設行號集團,虛開發票達新台幣382億元,是有史以來金額最龐大的一次。上圖為統一發票檔案照片。圖/本報資料照片
 
     中區國稅局長趙榮芳昨天宣布,在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警方協助,及國稅局配合下,破獲史上最大虛設行號集團,在3年半內開出假發票382億元,牽涉的下游營業人廣達4,259家,逃漏營業稅和營所稅逾百億元,補稅加計罰鍰後,估計高達229億。

     趙榮芳表示,以往虛開發票者,大多只被求刑1個月或3月,又緩刑3年,因為本案情節重大,主嫌饒玉麟被求處12年刑期,創下史上最重刑責。

     另有稅務代理人余淑珍涉嫌侵占營業人稅款,並仲介販賣發票圖利,依稅捐稽徵法42條規定要加重刑責,被求處重刑10年。另有仲介賣發票、集團成員等共16人,已遭檢察官當庭逮捕、扣押。

     本販售假發票集團遍及全省,虛設行號216家,虛開發票3萬6,235張、金額382億6千萬元,取得發票之下游營業人更高達4,259家。

     饒玉麟的前業為經營地下錢莊,對國稅局查稅的方法知之甚詳,在虛設行號之間,會訂定假的契約書、訂購單,並提供資金,安排假的資金流程,作案手法非常高明,令檢察官和稅務員查得很辛苦,歷經1年多的追查才破獲。

     趙榮芳呼籲,逃漏稅者趕快認罪協商,可以減輕處罰倍數。

     中區國稅局分析,這起逃漏稅捐的類型有數種,包括:

     1.記帳業者以虛設行號發票虛報進項稅額,藉機侵占稅款。例如,記帳業者跟業者講要繳營業稅8萬元,其中卻以虛開發票5萬元代替真發票,侵吞客戶5萬元的稅款

     2.營業人銷售貨物漏開發票,而下游業者要發票,就以虛設行號的發票替代,逃漏稅捐。

     3.以大賣場的二聯式收銀機發票,換開三聯式發票,販售給他人逃漏稅捐或充當虛設行號進項憑證,再虛開發票,幫助他人逃漏稅。

     4.利用營所稅擴大書審制度,一家公司下設多家子公司,開立假發票給母公司,逃漏稅捐。

     5.無進貨事實,卻買假發票,增加進項稅額。

     6.建築、土木等,因行業特性不易取得進貨的發票,轉而向虛設行號購買發票。

     7.最嚴重的是買假發票,冒領外銷退稅,到底被冒領多少,國稅局尚在追查中。凡冒退稅,都涉刑責。

     中區國稅局估計,假發票金額共382億元,補追本稅,加處罰鍰後,共229億元。其中,涉逃漏營業稅是以382億元乘上稅率5%,為19.13億元,將處2到3倍,若以2倍估計,罰鍰38億元。涉逃漏營所稅方面,剔除這些不實的進貨成本費用,乘上率25%,為95.65億元,處0.8倍不等,罰鍰76億元。



出處: 破獲史上最大虛設行號集團 - 民生戰線 - udn城市 http://city.udn.com/54543/3311565?tpno=9&cate_no=61532#ixzz1grrgkB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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