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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契約範例:

 

○ ○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立契約人                           雙方同意訂立契約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 ○ ○ (以下簡稱乙方)

 

一、契約期間:
   
甲方自 年 月 日起僱用乙方為 (註:請填職稱;例如:出納),如須終止契約悉依勞動

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不定期契約)。
二、工作項目:
   
乙方接受甲方之指導監督,從事下列工作:
  
(例如:出納工作:(一)帳款之收取、登列。(二)員工薪資發放。(三)辦理員工勞工 

保險有關業務。(四)其他與上列各項相關事務。
三、工作地點:
   
乙方勞務提供之工作地點
四、工作時間: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如下,每日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隔週休二日:週一至週五__:__上班,__:__下班,__:__至__:__休息;  

週六__:__上班,__:__下班;每二週工作總時數為____小時。
    
週休二日:週一至週五__:__上班,__:__下班,__:__至__:__休息; 

每二週工作總時數為__小時。
週休一日:週一至週六__:__上班,__:__下班,__:__至__:__休息;  

每二週工作總時數為__小時。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請各公司依實際選擇一項方案)
 
,甲方得視業務需要採輪班制或調整每日上下班時間。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或休假日須照常工作時,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 

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休假日照常工作時,工資加倍發給。

(三)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必須延長工作時間,或停止例假、休假、特別休假必要照常

工作時,工資加倍發給。事後並給予適當之休息或補假休息。
五、例假、(特別)休假、勞動基準法及相關規定的給假:
六、工資:
(一)工資按月全額支付,甲方每月給付乙方薪資         元。
(二)給付乙方工資,經乙方同意發放時間如下,如遇例假或休假則(提前順延):
     
每月一次:於每月___日發放(前月當月次月)之工資。
     
每月二次:
        1
、每月___日發放(前月當月次月)___日至(前月當月次月)_ 

__日之工資;
2
、每月___日發放(前月當月次月)___日至(前月當月次月)_  

__日之工資。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請各公司依實際選擇一項方案)
  
,且甲方不得預扣乙方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七、請假:
   
乙方之請假依勞動基準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勞工請假規則辦理。
八、資遣:
   
甲方依法資遣乙方或終止勞動契約時,應依勞動基準法或勞工退休金條例有關規定 

辦理。
九、退休:
(一)乙方符合勞動基準法第53條規定,自請退休時,甲方應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二)甲方依勞動基準法第54條規定,強制乙方退休時,應按勞動基準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十○、權利義務之其他依據:

甲乙雙方僱用受僱期間之權利義務關係,依本契約規定辦理。本契約未規定事項,悉依勞動基準法與甲方內部相關規定辦理。

十一、因本契約所生之法律糾紛,雙方同意以台灣○ ○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理法院。

十二、契約之存執:

本契約書12份,雙方各執1份為憑。

 

 

立契約書人:

          方:○ ○ ○公司

法 定 代 表 人:

 

          方:○ ○ ○

身 分 證 號 碼:

          址:

 

                           

 

 

*本契約範例提供勞資雙方參考,並得視需要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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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翔霖教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