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原住民經濟事業貸款-詹翔霖教授

台北市原住民經濟事業貸款

對象:
  1、設籍北市半年以上。
  220~55歲之原住民。
  3、能獨立經營所列行職業並具有該專業技術或工作經驗者。
  4、稅籍營利所在地限於台北市()
  5、新創業或已創業未滿2年者。

貸款內容:
  1、貸款額度:最高一百萬元
  2、貸款期限:分六年償還,第一年按月繳息,自第二年起按月本息平均償還。
  3、利息:年息3.5%
  4、保證人:須覓具工作能力保證人二人

辦理單位:
  台北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網址:http://www.native.taipei.gov.tw/

申請本項貸款前應先參加該會之創業輔導申辦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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