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原住民經濟事業貸款-詹翔霖教授
對象:
1、設籍北市半年以上。
2、20~55歲之原住民。
3、能獨立經營所列行職業並具有該專業技術或工作經驗者。
4、稅籍營利所在地限於台北市(縣)。
5、新創業或已創業未滿2年者。
貸款內容:
1、貸款額度:最高一百萬元
2、貸款期限:分六年償還,第一年按月繳息,自第二年起按月本息平均償還。
3、利息:年息3.5%
4、保證人:須覓具工作能力保證人二人
辦理單位:
台北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網址:http://www.native.taipei.gov.tw/
申請本項貸款前應先參加該會之創業輔導申辦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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