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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桃園社會企業創業競賽」報名簡章
行政院於103年9月核定「社會企業行動方案」,計畫建立社會企業輔導體系,而桃園市政府在這波社企風潮的前頭,先於其他縣市之前設立專責單位「桃園市社會企業中心」,輔導本市發展社會企業,建立社會企業生態圈。而為了鼓勵青年從事社會企業,用創新創意的商業模式共同解決桃園市乃至於全國的社會問題,「桃園市社會企業中心」期望透過舉行社會企業創業競賽的方式,提供桃園青年發展創意的獎勵與平台,並透過中心的社企學堂與創業諮詢輔導,讓青年能有充足的資源一起共創社會價值與影響力。
- 辦理單位
- 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
-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桃園市社會企業中心
- 執行單位:國立中央大學尤努斯社會企業中心
- 參賽資格
- 參賽者須為45歲以下(西元1972年1月1日以後出生)人士,以團隊的方式報名參加。
- 每組團隊成員至少3人,至多6人;戶籍設於桃園市或工作就學於桃園市者不得低於2分之1。
- 每位參賽者限參加1隊。
- 參賽團隊的創業提案需仍未登記為公司。
- 報名期間:民國106年9月20日至10月25日止
- 競賽日期:民國106年10月29日(週日)
- 競賽地點: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一樓演藝廳。
- 競賽方式:
- 邀請5位社會企業業者或相關學術領域專家學者擔任評審,競賽當日每隊有10分鐘時間上台向評審介紹創業計畫,並在簡報後回答評審的疑問。
- 海報展示:競賽地點設置展示區,每個競賽隊伍於競賽當日須繳納A1(84.2公分*59.4公分)尺寸海報一張設於展示區,展示自己創業計畫之大綱。
- 評分項目與得分之百分比:
評分項目 |
百分比 |
---|---|
社企產品或服務創新性 |
20% |
社企商業模式之市場與行銷可行性 |
20% |
財務規劃之永續性 |
20% |
社會影響力 |
20% |
團隊發展潛力 |
10% |
團隊參與社企活動之程度(如參與中心社企學堂、桃園社企小聚等活動) |
10% |
總分 |
100% |
- 獎勵辦法:
一、獎金與獎狀:
- 第一名(一隊):新台幣(以下同)7萬元與獎狀1張
- 第二名(一隊):5萬元與獎狀1張
- 第三名(一隊):4萬元與獎狀1張
- 優勝(七隊):2萬元與獎狀1張。
- 創業空間補助:未來桃園市政府若通過社會企業創業空間的相關補助辦法,本競賽的優勝隊伍將能優先獲得補助,補助內容以公告之辦法為依據。
附註1:賽後並不立即發放獎金,所有獲勝隊伍必須出席11月、12月共2次之創業輔導,每參加1次輔導可領取一半獎金。
附註2:上述所有獲獎者,獎金將依法定稅率代扣繳所得稅。
- 報名文件:
- 請填寫報名表(見附錄),於報名期間填寫並繳交Word檔及PDF檔各1份。
- 簡報PPT檔:競賽當日向評審簡報之內容大綱,於報名期間與報名表一同繳交,頁數限於30頁之內,格式不限,但內容須包含以下資訊:
- 創業計畫名稱(建議15字以內)。
- 公司宗旨:說明公司欲解決之社會問題或議題,以及公司的總目標與方向。
- 創新性:說明產品或服務的創新性。
- 商業模式:說明價值主張、目標客群、客戶關係、通路、關鍵夥伴、關鍵資源、關鍵活動、成本結構與營收模式
- 社會影響力:預期公司對社會產生的價值或影響力。
- 團隊介紹:介紹隊員經歷背景,及團隊形成緣由。
- 參加過的桃園市社企活動:團隊成員已參與過之桃園市內社企相關活動(如社企學堂、桃園社企小聚等)。
- 海報(電子檔):與競賽當日展示之相同之電子檔1份,於報名期間與報名表一同繳交。
- 繳交方法:請將上述文件寄至桃園市社會企業中心,電子郵件信箱(TYCSBC@gmail.com),信件的標題格式為「2017 桃園社會企業創業競賽(隊名)」,收件日期以電子郵件寄出顯示時間為準,主辦單位確認收件並檢視是否符合參賽資格(戶籍、年齡)後才算完成報名。
- 注意事項
- 參賽隊伍繳交之文件與資料概不退件。
- 若參賽者之創業計畫書內容有變更或修正,得於收件截止日(2017年10月25日)前補齊(以電子郵件寄出顯示時間為準),執行單位確認收件後才算完成報名。
- 參賽團隊因參與競賽活動而提供之競賽資料內容,需無償授權予主辦單位公開使用於社會企業推廣及教育等非營利用途。
- 參賽隊伍若違反競賽精神或規則,主辦單位保留取消其參賽資格的權利。
- 競賽當日需全員出席,不克出席者需提前請假,但當日各隊伍出席總人數不得低於2分之1。
- 聯絡方式
桃園市社會企業中心
聯絡人:宋慧宏
電話:03-4273650
傳真:03-427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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