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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研究發展輔導體系
計畫名稱
業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
計畫工作項目
  1. 申請範圍:
    (1)所提計畫之技術水準應以規劃或開發產業所需之前瞻性、關鍵性、整合性、共通性或基礎性技術,以推動產業科技發展。
    (2)所提計畫具上述技術水準並可促進就業機會者,可予優先支持。
    (3)所提計畫之範圍應屬本部業務職掌所支持之產業技術。
    (4)曾執行業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廠商,因已接受政府經費補助及研發管理制度之輔導,再次申請所提計畫之研發技術內容應以創新前瞻技術或對於產業發展具有重大影響之技術為原則。
  2. 申請階段:
    (1)「先期研究」階段(Phase 1):
    所研提計畫內容如為目前市場尚無可供驗證之載具、平台而缺乏量化指標,或無初步技術成果來支持前瞻創新構想,需進行可行性評估研究者,或同(異)業廠商多家聯合欲進行技術整合,需先行釐清合作研發之權利義務,進一步落實整合性產業技術研發者,可申請先期研究(Phase 1)計畫。
    (2)「研究開發」階段(Phase 2):
    所提計畫如已完成初步可行性分析且已有明確之驗證平台者,可直接申請研究開發(Phase 2)計畫。
  3. 補助內容:
    (1)「先期研究」計畫:補助比率上限為50%。
    A.個別申請:補助上限新台幣300萬元。
    B.聯合申請:補助上限新台幣500萬元。
    (2)「研究開發」計畫:
    A.一般性計畫補助比率上限30%。
    B.前瞻性或對產業有重大影響之技術開發計畫:40%。
    C.每一廠商3年內補助經費總和不得超出新台幣3000萬元。
申請輔導資格
及方式
  1. 申請方式:
    (1)計畫申請說明
    (2)業界科專專案辦公室諮詢專線:02-2341-2314;傳真:02-2341-2094
    A.電資通光領域分機:220、219
    B.機電運輸領域分機:212、205
    C.生醫材化領域分機:204、206
  2. 執行單位:業界科專專案辦公室
受委辦單位
聯絡人/電話

林建如
02-2341-2314# 213 / judy@iii.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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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翔霖教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