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第四屆)『台灣中小企業社會責任獎-推薦-詹翔霖副教授

2014(第四屆)『台灣中小企業社會責任獎-推薦-詹翔霖副教授

為獎勵致力推動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方案的中小企業,具備以下條件之中小企業皆可參與。

全台灣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中小企業,認定標準如下:

(1.) 製造業、營造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實收資本額新台幣八千萬元以下或雇用員工數未滿二百人。

(2.) 除前述其他行業,前一年營業額在新台幣一億元以下或雇用員工數未滿一百人。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同中小企業:

 

 

中小企業經輔導擴充後,其規模超過前述基準者,自擴充之日起,二年內視同中小企業。
中小企業經輔導合併後,其規模超過前述基準者,自合併之日起,三年內視同中小企業。
若對中小企業之認定有疑慮者,可參考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認定標準。

 

近三年連續經營獲利之企業。

2014(第四屆)『台灣中小企業社會責任獎』為因應國際永續企業發展趨勢,共規劃七個獎項(每奬項預計選出23家企業獲奬):
除永續階模獎項類別由評審推薦外,每間企業最多可參與兩項獎別之徵件,每獎別限投一件。企業於徵件截止日前繳交所有應備資料及「企業執行CSR方案介紹簡報」,執行單位經審查企業資格符合後,方能進入評選階段。

 

獎項類別

類別說明及描述

幸福職場獎

營造幸福的工作環境,增進員工發展機會,重視員工身心健康,並平衡工作及家庭生活,讓工作成為動力和幸福感的源泉。

環境永續獎

降低商業活動或生產製程對環境的負面衝擊,保護自然環境,維護生態平衡,打造低污染或零污染的生產過程,創造企業生產成本降低及環境保護的雙贏局面。

產品創新獎

運用創新思維,減少產品中的有害物質,並降低消費者使用階段能資源的耗用,增加產品中添加的再生料或提高產品終期回收率,增加市場上綠色消費選擇。

社會關懷獎

以提升社會公益發展為目標,結合企業創造力,促進地方經濟提升或增加就業機會,以達到社會需求與企業互利互惠之最終目標。

友善供應鏈獎

推動綠色供應鏈並堅守產業道德規範,確保其供應商符合相關勞工法規及其經營符合道德標準的要求。

服務加值獎

完善消費者服務與保障制度,或藉由商業模式轉型,企業所提供之服務或透明清楚的資訊揭露,得使客戶或消費者到安心、加乘的額外效益。

永續楷模獎:
(
本奬項由評選團推薦)

前兩屆連續得獎企業(不同獎項別)持續於企業內外部執行CSR方案並由評選委員團隊於評選後推薦。為給予更多中小企業參與和獲奬機會,已獲「永續楷模獎」之企業,三年內將不接受報名參選『台灣中小企業社會責任獎』。


1.
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中華民國10388日截止,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

 

2.報名方式
本次徵件邀請企業提出CSR執行方案,請自七大評選獎別中,選出合適投件項目,並下載報名表,填妥後連同應備證明文件及「企業執行CSR方案介紹簡報」,以電子郵件形式寄至 natty.chen@bnext.com.tw ,電子郵件標題:【CSR報名】企業名_參與組別 (例:【CSR報名】小而美企業_環境永續獎),檔案大小不得超過20MB,超過請以光碟或碟身碟型式寄送。或以光碟或隨身碟等電子檔案形式,郵寄至台北市光復南路1029樓之一經理人月刊CSR小組。

 

3.報名企業應備資料與證明文件

報名表(附件一)、組織圖(附件二)、承諾書(附件三)、徵信查詢同意書(附件四)及重大缺失自我檢核表(附件五)

合法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公司近3 (100101102)會計師財務簽證之查核報告書影本或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之財務報表影本,以及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

信用證明文件影本(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於截止投件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1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影本)。

其他得獎事蹟證明相關文件影本。(如認證證明書、獎項紀錄等)

「企業執行CSR方案介紹簡報」電子檔1份。

 

 

每間企業最多可參與兩項獎別之徵件,每獎別限投一件。企業於徵件截止日前繳交所有應備資料及「企業執行CSR方案介紹簡報」,執行單位經審查企業資格符合後,方能進入評選階段。

參選者提供之資料不得有標示不實、仿冒、侵犯他人商標、專利或智慧財產權等情事,否則參選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放棄得獎權利,並應使「台灣中小企業社會責任獎」評審之主辦及執行單位免於受到任何因此所產生之民刑訴訟及賠償責任。如前述各單位因而被起訴或須負賠償責任,參選者應負賠償一切訴訟費、律師費及其它所受之損害。

申請本獎所檢送之報名表資料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無論通過各階段審查與否,均不予退還。

另提供重大缺失判定基準(附件六)及檢附文件檢查表(附件七)予參加企業準備資料參考使用。

評選分為初選、複選以及決選三階段進行:由具公信力與社會聲望各界專家,依公司治理、企業承諾、創新及效益擴散、CSR實踐紮根等四大構面表現進行評選,鼓勵中小企業持續深耕CSR,創造企業、環境、社會的永續發展。

 

評選階段

評選方式

內容說明

權重

初選

CSR執行方案內容

創新性
效益擴散性

40%

企業CSR執行方案簡報

執行成果
執行層面

20%

複選

企業現場訪視

CSR精神導入
CSR
方案實踐
企業主與方案推動人員面談
相關事項訪查(例如: 性別平等實踐、幫員工加薪等)

40%

決選

決選會議

決選委員於決選會議中綜合各類組企業書面資料及複選委員訪查結果,討論並議決各類組獲獎企業名單。

 

 

備註:

得獎者應配合主辦單位於推廣說明會、發表觀摩會、研討會及計畫網站中公開其優秀作法,主辦單位並得使用其參選之相關資料,作為廣宣表揚用途。

得獎企業得獎後若經查證有違反本程序規定、經營不實而違反法令或有發生爭議事件致影響社會觀感或本獎項形象者,主辦單位應撤銷其得獎資格,收回其獎狀,並於官方網站公告其獎項撤銷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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