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動金課程認定原則修正-詹翔霖教授

啟動金課程認定原則修正

(一) 新增青年參加有關大專校院、政府自辦或委辦及政府認可之民間單位所開辦之創業相關活動或說明會,取得證明文件者,得認列30小時創業輔導相關課程之時數。

(二)放寬青年30小時創業輔導相關課程之時數認列,實體或虛擬課程均可,惟虛擬課程以參與本處「中小企業網路大學校」及青輔會「創業知能數位學習網」為原則。

 

有問題,歡迎來電詢問:0800-06-1689(免付費專線)

 

中小企業網路大學校:http://www.smelearning.org.tw/
創業知能數位學習網:http://140.11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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