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萊鹹酥雞 加盟專線:02-8227-511702-8227-5137 總部地址:新北市中和區立德街7212

連鎖加盟方案

立合約書人:旺萊食品有限公司(簡稱甲方)
      加盟主(簡稱乙方)

方案一:『自願加盟』為甲方連鎖體系
1.加盟契約簽定時限為一年
2.加盟履約保證金新台幣三萬元整
3.乙方加盟主創業資金新台幣八萬八千元整(攤位式)(生財器具之費用概括專業技術指導)
4.合約結止保證金新台幣三萬元整無息退還乙方

 

方案二:『特約加盟』為甲方連鎖體系
1.加盟契約簽定時限為一年
2.加盟履約保證金新台幣三萬元整
3.乙方加盟主創業資金新台幣
八萬八千元整(攤位式)(生財器具之費用概括專業技術指導)
4.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各負擔50%創業資金
5.利潤共享分配營業總額計算甲方20%乙方80%
6.合約結止保證金新台幣三萬元整無息退還乙方

方案三:『合作經營加盟』為甲方連鎖體系
1.加盟契約簽定時限為一年
2.加盟履約保證金新台幣三萬元整
3.乙方加盟主創業資金新台幣
八萬八千元整(攤位式)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付款,每月攤還甲方攤還時間以半年為期與一年為期,逐月攤還甲方
4.利潤共享分配,甲方80%乙方20%(扣除管開銷),乙方利潤逐月調升
5.乙方攤還加盟金後,利潤乙方全數自享,正式成為甲方連鎖體系
6.合約結止保證金新台幣三萬元整無息退還乙方

其餘加盟方案內容與遵守法則各以契約書內容為主

加盟模式與合約年限

自願加盟& 特許加盟1年

 

一、攤位加盟準備金

保證金

3萬元(約滿到期可退還)

器材及其他

8萬8千元

預計準備金

8萬8千元

說 明

加盟者所使用之營業設備(生財器具、攤車設備)招牌、由甲方採購訂製後售予乙方,營業設備特別不包含冷凍設備及交通工具

 

 

2006年-創立,利用產地直送,研究各項食材屬性,開發出古早傳統風味獨特炸物,一推出即廣受顧客的喜愛,每日門庭若市,供不應求。


2007
年-由老闆及研究團隊不斷的研發創新及技術上的突破,開發出二十餘項獨創炸物產品及12盎司雞排,征服了無數老饕的味蕾。


2008
年~2009年-於市郊成立近 200坪的中央廚房,增設先進的食材處理設備及恆溫空調低溫食材處理廠房, 專業化生產各項產品。


2010
年-申請商標註冊,於及陸續成立直營分店,開出亮眼成績。


2011
年正式命名旺萊食品有限公司,旺來雞肉加工團隊進駐經營,使各項產品品質均做明顯提升,無論是經營及協助加盟主行銷皆有專業團隊協助。

 

 「旺萊鹹酥雞」加盟金只要8萬8元,「一次加盟、終生創業」,不用租金高的店面、僅需要可營業的騎樓或夜市即可輕鬆創業。假使資金不足,可用特許加盟模式創業,加盟金總部負擔一半,加盟主負擔一半,讓總部與您一起分擔創業風險。

  加盟旺萊創業並沒有所謂複雜的條款限制,生財器具與制服、宣傳、經營know-how等,統一由加盟總部為加盟主您傳便便,加盟七天後即可開業,除了需要接受三天教育訓練外,其它完全不用加盟主操心!

  曾歷經創業失敗、未有做生意經驗、有意進行小額創業、經營資金不多、週轉金不足、想努力打拼務實賺錢者,「旺萊鹹酥雞」皆適合在新的一年開創您嶄新的事業契機!

 

每日營收$7,000元*26(月休四天)、每月估計獲利達$182,000元*57%=103,740
每日營收$10,000元*26(月休四天)、每月估計獲利達$260,000元*57%=148,200
每日營收$15,000元*26(月休四天)、每月估計獲利達$390,000完*57%=222,300

旺萊鹹酥雞由於品項眾多故此試算表只取三項商品表列、若還有人力工資與少許水電、瓦斯、租金等成本開支,可直接以營收總額裡扣除、即為純利潤所得◎另備有其他產品明細!

◎$8萬8NT估計真正營收及獲利打平短時間內即可賺回,可謂輕鬆創業的最好選擇,也是微型創業中、最無負擔、壓力和風險的一份事業!

若真正用心做、努力打拼,在地點亦匯聚人潮之處營業,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穫,很快就能靠自己力量“自食其力”,賺到人生的第一桶金!

營業額越高!利潤成長越高!

 

加盟資格與條件

年滿18歲以上,身體健康即可。
•個人、朋友或夫妻加盟皆可需專職,可全心投入經營者。
•免經驗,信用良好即。
•有加盟連鎖優勢之認知,經營理念相同,認同公司產品,並對事業具熱忱與執著。
•加盟主必須親自參加教育訓練,且需通過考核。
•所有主體性營業原物料須統一向總公司採購,以維持品牌形象與商品品質一致性。
•有無店面皆可(總公司可協尋據點並教育商圈評估),加盟據點須設定於人潮聚集商圈或夜市附近;但加盟區域限定數額由總部統一控管。

 

加盟流程

 

 

1. 以連鎖品牌作整體形象識別規劃
2. 展店營運全程輔導
3. 商圈評估及協尋
4. 商品定位設計
5. 定期教育訓練
6. 持續因應市場變化研發新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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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翔霖教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