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財政部今年四月中發函各國稅局,要求輔導小吃店開立統一發票,包括50嵐、綠逗薏人、四海遊龍、八方雲集、悟饕便當等連鎖加盟店,以及北市台一牛奶大王、阜杭豆漿店等知名人氣店,都列為輔導對象,由於開發票後營業稅率由一%提高至五%,引起不少店家反彈,但財政部堅持維護租稅公平的立場。
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表示,一般商店月營業額超過二十萬元,就要依規定開發票,並適用五%營業稅;但包括豆漿店、冰果店、甜食館、麵食館、自助餐、排骨飯、便當及餐盒等小吃店,被視為「營業性質特殊營業人」,以往即使月營業額超過二十萬元,也可以不用開發票,由國稅局查定營業額,適用一%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