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加盟管理-經銷合約書-詹翔霖老師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委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銷售代理商品,雙方基於平等互惠原則訂立經銷合約如下:
第一條 產品內容
乙方經銷甲方商品內容為甲方出品之○○○產品。
第二條 法律責任
甲方保證所委託乙方銷售之所有出版品,均係擁有合法權利,若有侵害他人權利之情事,概與乙方無關,所有民、刑事責任,由甲方自負,並賠償乙方一切損失。但如因乙方之因素所致者不在此限。
第三條 銷售地區
乙方代理甲方商品之銷售地區為國內之總經銷商,但甲方可以保有團體購買及現金銷售之權利。
第四條 價格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之商品,以商品定價之叢書○○折、筆記書○○折、文具禮品○○折計算(含稅)。
第五條 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第一期為參個月結算,依乙方電腦報表實際出貨之六成付款,餘額四成保留款將待雙方停止往來後三個月內結清。
待正常往來後每壹個月結算壹次,每月的二十五日為乙方結算日,金額依乙方電腦實際出貨之六成計,餘額連同下期累計結算,上述票期均不得超過九十天。
乙方如未依上開規定給付甲方款項,應負遲延責任。如遲延達乙個月以上時,甲方得終止合約,並向乙方請求賠償。
第六條 進貨
甲方交貨時須隨貨附發票及明細(送貨單)。
第七條 郵購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商品之預約以定價折,讀者直接劃撥以定價折為入款原則。
第八條 退貨
乙方可將銷售點退回之滯銷商品,退還甲方沖抵當期帳款,並開立(進貨退出證明單)及明細(退貨單)。在合約期間內,如甲方要求乙方回收市場指定商品時,甲方並應支付乙方事務費用。
第九條 廣告
甲方應於每種商品之版權頁註明乙方全銜、地址、電話等,若有特別促銷活動,應於事前告知乙方,並行協議。
第十條 資訊
甲方須將生產計畫、進度、內容等告知乙方(乙方須負責保密),並於每種商品付製前,將內容摘要送乙方參考,作為乙方發行計畫的依據。乙方須負責提供甲方商品價格、數量、流通、廣告等分析。
第十一條 契約終止
甲、乙雙方於合約期效內,如一方欲終止對方權利與義務時,應於九十天前以書面通知,經雙方同意後,始得終止。乙方並應將所有市場存貨退回甲方,甲方則應將乙方的退貨金額,以現金支付乙方。反之,如有不足,乙方須以現金支付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約有效期自中華民國○○○○○○日起至中華民國○○○○○○日止,共計年。甲方同時提供乙方新台幣○○萬元整履約保證金,在合約期滿時,乙方將無條件歸還甲方;反之,如甲方在合約到期前,不再履行合約義務,則保證金將歸乙方所有。合約期滿時,如有一方不再續約,應於九十天前以書面通知。屆時未通知,視同合約繼續有效。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同意因本合約涉訟者,以台灣○○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如有違約事件,須賠償對方一切之業務損失。
第十五條 以上諸節確係雙方同意,特立此合約壹式兩份,並由雙方各執壹份為憑。
立約人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代表人:○○○
乙方:○○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代表人:○○○
見證律師:○○○律師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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