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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第十二屆戰國策全國創新創業競賽

活動簡章

一、活動主旨:

()戰國策校園創新創業競賽自2006年起由北區幾所育成中心共同發起,迄今已超過10個年頭,吸引各界參賽團隊與人數亦逐年攀升,成為全國性的大型創新創業活動之一。在現在的創業生態思維下,為了持續激發青年學子的創新創意發想,培養創業知能與團隊合作的精神與實踐理論知識在創業上的應用,2017年將由中華大學接棒持續舉辦「201712屆戰國策全國創新創業競賽」。

        本屆除持續推動校園創新創業項目的募集外,更希望號召廣大的青年創業團隊,結合國內相關的創業基地、共同工作空間、創客空間與育成中心及加速器,擴大對一般社會青年徵件,透過創業題材的構思,有效連結團隊創意與產業需求,並使參加團隊在規劃過程中,找出創業核心價值與風險,使整體創業計畫更符合市場所需,進而完善創業構想並付諸實現。

()為引導在學學生與社會青年關心與解決社會問題,本屆戰國策創業競賽活動除維持原有的「創業類」與「創新創意類」外,特增加「社會企業類」,鼓勵參賽團隊以社會問題為出發點,用創新和創意的做法,透過成立社會企業解決問題,達到永續經營目的。

()提供全國各大專院校相互觀摩的機會,促進各參賽團隊間之學習、溝通與交流,引領青年學子的創業風潮。

()協助優秀創業團隊,引入創業募資資金及所需資源,解決創業初期資源不足問題,並推薦進駐各校創新育成中心,加速培育提升創業成功機會。

()競賽優秀團隊主辦單位將結合各協辦單位資源,鏈結包括產業加速器、經濟部中企處所屬各輔導體系、USTART推薦以及推薦鏈結國際競賽。

 

二、參賽資格:

()創業類中之學生組、創新創意類參賽對象以大專院校在學學生為限,每團隊至少須列指導老師(或業師)1名,指導老師不得為團隊成員,但可跨校指導。

()創業類之公開組及社會企業類,每團隊得列指導老師(或業師)13名,但指導老師(或業師)不得為團隊成員。且參賽對象並需符合:

(1)團隊成員均需為45歲以下青年。

(2)報名需檢附公開育成機構推薦書(如附件三)。

()各組均需2-5人報名參加,團隊成員可跨校組成。

()學生團隊參賽之主題或計畫內容曾獲得全國性或跨校性創業競賽前三名之獎項者,或已據之成立公司者,該等作品皆不得再參加本競賽。若僅參加學生所屬學校之校內競賽並得獎者,或參加全國性或跨校性競賽且於本競賽報名截止日(3/31)仍未公布獲獎名次者,不在此限。

()創新創意競賽之主題不限,得為技術創新或是服務創新,不一定要有實體物品,只要提出具體可行之構想即可參加。

()創業類公開組須為成立三年內的新創企業或團隊,其參賽作品之主題或計畫內容曾獲得全國性創業競賽前三名之獎項者,該等作品皆不得再參加本競賽;若參加全國性競賽且於本競賽報名截止日前(3/31)仍未公布獲獎名次者,不在此限。

 

三、競賽類組:

()創業類:區分為學生組公開組,各組取前三名及佳作獎二名。

    A.創業類學生組獎勵項目:

¢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5萬元整、獎盃及獎狀)

¢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3萬元整、獎盃及獎狀)

¢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整、獎盃及獎狀)

¢ 佳作獎二名(獎狀)

主要評審內容:

(1) 產品與服務之創新性、市場可行性 40%

(2) 公司策略及行銷策略20%

(3) 團隊的專業與執行能力20%

(4) 企業經濟、財務規劃與風險管理 20%

 

B.創業類公開組:設三類競賽項目,包括文創與農業類IOT物聯網與智能硬件類新興科技產業類三類,各類組取前三名及佳作獎二名

  獎勵項目:

¢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8萬元整、獎盃及獎狀)

¢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4萬元整、獎盃及獎狀)

¢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整、獎盃及獎狀)

¢ 佳作獎二名(獎狀)

主要評審內容:

(1) 產品與服務之創新性、市場可行性 50%

(2) 公司策略及行銷策略20%

(3) 團隊的專業與執行能力15%

(4) 企業經濟、財務規劃與風險管理 15%

 

()創新創意類(限學生):取前三名及佳作獎二名,依序頒發:

¢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5萬元整、獎盃及獎狀)

¢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整、獎盃及獎狀)

¢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整、獎盃及獎狀)

¢ 佳作獎二名(獎狀)

主要評審內容:

(1) 創新及新穎性30%

(2) 市場性30%

(3) 可實現性20%

(4) 貢獻性(對社會及生活的改善)20%

 

()社會企業類:取前三名及佳作獎二名,依序頒發:

¢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5萬元整、獎盃及獎狀)

¢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3萬元整、獎盃及獎狀)

¢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整、獎盃及獎狀)

¢ 佳作獎二名(獎狀)

主要評審內容:

(1) 計畫內容與社會問題關連性30%

(2) 企畫創新與可行性30%

(3) 商業模式與財務規劃20%

(4) 社會效益或其影響力20%

※獲獎團隊將優先推薦參與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所屬相關輔導機構、各項輔導及補助計畫,並可作為106年度教育部 U-START 計畫審查參考。

※獲獎團隊經審查委員評選得優先推薦將商品快速打樣或3D列印。

※獲獎團隊成立公司後連結育成中心免費進駐6個月。

 

四、報名方式:

()參賽者請至Aplustart2017第十二屆戰國策全國創新創業競賽」網站 下載相關文件,並106331日前完成線上報名,繳交資料如下:

(1)報名表

(2)創業計畫書或創新創意計畫書

(3)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未滿 20 歲者填寫)

(4)切結書

(5)公開機構推薦書(公開組需繳交)

()活動聯繫窗口:

中華大學 陳韻如 專員

Tel03-5186695E-mailyunn14303627@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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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翔霖教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