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第四屆)『台灣中小企業社會責任獎』-承諾書-詹翔霖副教授

 

附件 (三)

         

本公司為參選 2014 年度(第 4 屆)台灣中小企業社會責任獎,特此承諾所有依據申請須知繳交之文件均為真實且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且本公司自報名截止日前起算,三年內未曾發生重大缺失(包括稅務、環境保護、國際貿易、職業安全與衛生、勞資關係、消費者抱怨及公司治理等方面)之情事。

依據前揭所述重大缺失係指曾依法被處以罰金以上判決確定者,或因違反相關法規被主管機關處罰鍰達3次以上或被處最高罰鍰處分者,或經受理之主管機關進行調解,惟企業不予理會或未積極處理、或經法院判決確定企業具有惡意或重大過失者等。

如經發現有違反申請須知相關之情事發生,本公司基於未真實自我揭露之狀況下,同意主辦單位撤銷申請資格,亦將無條件返還獎狀,並擔負因此所致之一切法律責任及賠償責任。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公司名稱

公司印信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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