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學生-多重障礙-詹翔霖副教授-親職教育

身心障礙學生-多重障礙

 

(一)特性:具兩種以上不具連帶關係且非源於同一原因造成之障礙而影響學習者。

1.多重障礙之鑑定,應參照「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其他各類障礙之鑑定標準。多重障礙學生之間的異質性相當大,在身心特質上有極多的個別差異,如果以智能障礙為主的多重障礙,表示其在智力方面受損,因此和智能障礙學生一樣,在理解、記憶方面有學習緩慢,或學習能力缺乏情形。

 

 

(二)支持需求

1.無障礙環境的設計。

2.輔助性科技輔具的介入,如書寫輔具、用餐輔具、溝通板等。

3.若有動作執行上的問題而造成生活自理或學習上的困難,可能需要物理治療師或職能治療師的介入。

4.若有溝通上的問題,可能需要語言治療師的介入。

5.以鼓勵、讚美、接納的方式,用以激發學生的學習,使其發揮潛能。或是利用一些正向支持行為分析技術(行為改變策略/3制約)來增進學習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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