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齡就業服務-詹翔霖教授

中高齡就業服務-詹翔霖教授 

而高齡化社會來臨,即使是中高齡退休人士,也仍有繼續在職場上發揮的空間。本專題將介紹退休後如何調適正面心態接受挑戰,並透過創業輔導或職業訓練來培養第二職能加強就業力,開創多元就業機會,以幫助長者發展事業第二春。 

 

就業促進措施與計畫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二條第四款規定:所謂中高齡者係指年滿45歲至65歲之國民。而為了優先保障中高年齡群就業者就業,政府積極透過職業訓練、就業媒合等方式,以排除中高齡就業障礙及協助中高齡者就業,增進中高齡者工作知能、提高雇主對中高齡者之僱用意願。

就業促進措施

說明

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依僱用人數每人每月發給雇主新臺幣1萬2,000元或每人每小時65元,最長以12個月為限,增加雇主僱用之誘因,協助中高齡者順利就業。

多元就業開發方案

建構民間團體與政府部門間促進就業之合作夥伴關係,透過民間團體研提具創意性、地方性及發展性之計畫,引導失業者參與民間團體工作,重建工作自信心,培養再就業能力,紓緩其生活壓力。

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為協助就業弱勢者就業準備及就業適應,透過事業單位或團體,提供職場學習及再適應之機會,使其重返職場。

中高齡者職務再設計中程計畫

 

因應中高齡者在勞動市場競爭力較為弱勢,經由推動中高齡者職務再設計,期能協助事業單位建構一個人性化、友善及安全的職場環境,並有效協助中高齡者突破生理及心理上之限制,獲得適性及穩定的工作,發揮中高齡者在職場上之優勢,以達人力資源充分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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