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0.01-甘霖更生事業專案貸款-詹翔霖教授

甘霖更生事業專案貸款 -詹翔霖教授

甘霖更生事業專案貸款

 

對象

1.符合更生保護法第2 條所定受保護人,20-65 歲,經評估有就業需求且具有創業之相關技能或工作經歷而缺乏資金者。
2.具有受保護人身分開始二年內。
3.無他案涉訟情事。
4.所創或所營更生事業依法

貸款用途

以購置廠房、營業場所、機器設備或營運週轉金等為限

條 件

提供更生人就業機會之承諾書,貸款金額新臺幣(以下同)50 萬元以內者至少應僱用更生人乙名(含申請人),貸款金額超過50 萬元者,每增加貸款
30 萬元,需增聘更生人乙名。

應備文件

1.更生事業計畫書暨貸款申請書正本乙份
2.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3.應受保護身分證明文件(出監證明書或假釋證明文件)。
4.參加本會或相關政府部門辦理之創業研習課程結業證明文件。
5.其他貸款紀錄
6.所創或所營事業依相關法令取得之證照或設立許可影本。
7.提供更生人就業機會之承諾書,貸款金額新臺幣(以下同)50 萬元以內者,至少應僱用更生人乙名(含申請人),貸款金額超過50 萬元者,每增加貸款30 萬元,需增聘更生人乙名。
8.一位保證人之保證書、國民身分證、資力證明等。
9.切結書乙份。

貸款
額度

0-100 萬元

期限

最長為五年,含寬限期六個月

利率

1.自本貸款發布實施日起2年內,貸款戶負擔利率固定按年息百分之2.83 計息,第3 年起按郵政儲金2 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百分之0.275 機動計息。
2.每月繳付利息1 次,除寬限期外,本息按月平均攤還

貸款單位

土地、臺灣銀行

擔 保

無須提供擔保品保證人1 人

期限

最長為五年,含寬限期六個月

聯絡窗口

1.法務部電話:(02)2314-6871 
2.請上法務部網站下載申請表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82146&ctNode=14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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