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微型企業創業楷模選拔

【申請簡章】

 

 

 

 

 

 

 

主辦單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執行單位:      中國青年創業協會總會


2011微型企業創業楷模選拔申請說明

一、緣起

隨著我國產業發展變遷,微型創業已成為就業新型態。然而,微型企業創業者,在創業過程中常面臨營運、資金及行銷等各項挑戰。因此,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近年來推動「微型企業創業貸款」、「創業鳳凰婦女小額貸款」、「創業諮詢輔導」、「微型創業鳳凰貸款」等創業輔導措施,用以加強微型企業者創業能力及取得適當營運資金。為激勵微型創業者創業精神,並鼓勵微型企業積極創業,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辦理「2011年微型企業創業楷模選拔表揚計畫」,以表揚微型企業創業者之創業奮鬥歷程,擴大就業並促進經濟發展。

二、目的

為鼓勵微型企業積極創業,擴大就業以促進經濟發展,特選拔表揚微型企業創業楷模,並藉由表揚微型企業創業者創業歷程及企業成長創新,以激勵微型企業創業者創業精神,並分享創業成功機會,進而激勵社會大眾創業風氣。

三、主辦單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四、參選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且未曾獲本獎項之企業負責人

(二)          依法辦理登記之營利事業組織,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曾參加勞委會辦理創業諮詢輔導之企業,目前仍正常營運者。

2.曾參加勞委會辦理創業課程研習之企業,目前仍正常營運者。

 3.曾申貸政府辦理之「微型企業創業貸款」、「創業鳳凰婦女小額貸款」、「微型創業鳳凰貸款」等,並獲銀行核准撥款,且截至申請評選日止仍正常營運且還款繳息均正常者。

五、評審方式

(一)邀請產、官、學專家擔任審查委員,評審方式分為初審、實地訪審及決審三階段:

1. 初審作業:進行書面審查,擇優進入實地訪審。

2. 實地訪審:由評審委員實地到場瞭解企業實際營運狀況。

3. 決審作業:進行入選廠商簡報審查,決定得獎名單。

(二)評審指標:

  1. 初審:
           (1)企業經營狀況與穩定程度。
           (2)創業奮鬥歷程及克服困難度,足以為表率。
           (3)商品或服務具有創新與特色性。
  2. 實地訪審:
           (1)商品或服務之作業管理品質。
           (2)實體設施(如廠房、店面等)之環境優劣。
  3. 決審:
           (1)企業發展性與永續經營能力。
           (2)企業成長過程創造就業機會,著有成效。

    (3)企業回饋及社會貢獻度,有具體事蹟者。

六、獎勵名額

     評選出微型企業創業楷模,以10名為原則。

 

七、獎勵方式

(一)頒發獎座乙座。

(二)全額補助參加國內微型企業創業楷模廠商參訪活動,相互觀摩並增加楷模間情感交流,以協助拓展事業。

(三)辦理公開表揚活動與媒體露出。

八、應備文件

(一)申請書(附件1)。

(二)切結書(附件2)。

(三)自我資料檢核表(附件3)。

(四)營登或稅登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登記文件影本。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六)曾申請創業貸款者需檢附最近一期還款繳息紀錄。

(七)營運情形證明。

1.成立於99年12月31日前之事業者請檢附近2年之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影本(未達2年者以自營業日起提供)及100年1-6月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影本。

2.成立於100年1月1日以後者,請檢附自營業日起至100年1-6月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影本。

3.上述成立日期營業情形,若未達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者,請檢附營業稅查定課徵(405)核定稅額繳款書影本。

(八)相關附件(如:產品照片、型錄、專利、獲獎紀錄等)。

九、報名方式及時間

(一)申請資料一式3份。(相關附件除照片外請用影本)

(二) 採通信或親送方式報名,自即日起至100年09月19日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送達台北市100台北市和平西路一段150號12樓【微型企業創業楷模執行小組收】。

(三)資料索取及下載方式:

社團法人中國青年創業協會總會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一段150號12樓。

電話:02-23328558分機317葉秘書

網址:http://beboss.cla.gov.tw/(微型創業鳳凰網)

http://www.careernet.org.tw(中國青年創業總會網站)

十、得獎人之義務

(一)得獎人應配合提供製作專輯資料及參加相關推廣活動。

(二)得獎人應加入創業鳳凰家族並參與相關活動。

(三)得獎人應視本會實際需求提供創業者參訪見習機會。

(四)國內參訪觀摩活動者於結束後於限期內繳交參訪心得。

 

十一、其他

(一)申請資料概不退件。

(二)曾榮獲本會微型企業創業楷模者不得報名參選。

(三)得獎名單預定於100年10月31日前公布。

(四)得獎人需親自參加國內參訪,若因故無法參加,視為棄權,不得指定代理人參加。

(五)得獎人若經查證有違反本簡章規定或不實陳述者,其參訪之支出費用、獎座應全數繳回。

 


附件1

2011微型企業創業楷模參選人【申請書】

一、參選人基本資料

姓名

 

出生年月日

  

請黏貼二吋照片一張

性別

 

身份證字號

 

電話

 

 傳真

 

行動

電話

 

電子

信箱

 

通訊

地址

郵遞區號: □□□

   

國民身份證影本正面影本黏貼處)

國民身份證影本反面影本黏貼)

           

二、運用政府相關資源

符合參選
資格項目
(擇一勾選)

□曾參加政府微型企業創業相關貸款,請填以下資料

貸款名稱

申貸銀行

核撥金額
與日期

有無附證明文件
(
存摺影本或銀行證明)

微型企業創業貸款

創業鳯凰婦女小額貸款

微型創業鳳凰貸款

      銀行

      分行

申貸金額:

      

核撥日期:

      月 

     

□曾參加本會微型企業創業研習課程    (參加年份:         
備註:本項由主辦單位調閱資料庫逕行查證,如有不實者取消參選資格

□曾參加本會微型企業創業諮詢輔導服務(參加年份:         
備註:本項由主辦單位調閱資料庫逕行查證,如有不實者取消參選資格

 三、創辦事業基本資料

創辦事業

事業名稱(全銜):

設立日期:    年    月    日

登記類別(以下請擇一填寫)

有無附證明文件

營利事業登記證;統一編號:
(本項請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免營利事業登記;辦有稅籍編號:
(本項請檢附稅籍登記證影本)

核准設立字號/(立案證明)
(本項請檢附其他設立登記文件)

  

事業單位地址

□□□

事業單位網址

http://

聯絡電話

 

主要產品或業務

 

3年平均員工人數

註:.如該年度尚未開業,

則此年度不必填寫

年度

98

99

100

平均員工人數

 

 

 

3年營業額

註:如該年度尚未開業,則此年度不必填寫

年度

98

99

100

營業額(萬元)

 

 

 

             

 


四、創業歷程與營運狀況介紹

()個人背景說明(如:家庭背景、求學經過、就業經歷)

 

()創業歷程說明

1.創業動機:(如:為何創業)

 

2.創業初期及籌備過程

(成立時間、資金來源、經營項目及產品名稱、市場狀況、及創業初期艱辛歷程、家人或朋友協助等)

 

3.創業發展的過程:(創業過程中面臨困難及危機處理方法)

 


 

()產品/服務特色:(如:技術、服務、口碑、地方特色)

 

()自我期許及事業展望:(如:未來經營方向、規劃、對社會貢獻或衍生效益)

 

()創業過程中最感謝的人、事、物

 

 

五、補充附件:(本項請自行酌量提供,可提供影本)
如商品型錄、事業單位DM、獲得獎勵證明文件、智慧財產權文件等

附件2

2011微型企業創業楷模參選人【切結書】

 

具結人               ,參選2011微型企業創業楷模,切結同意並完全遵守下列各款事項

(一)本企業未曾榮獲微型企業創業楷模

 (二)相關參選文件填報均屬事實,如經查證有不實情形,獎牌、獎狀及國內參訪之費用應繳回。

(三)曾申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辦理之創業貸款且還款繳息均正常,無不良紀錄者,並同意主辦單位向承貸金融機構查證還款繳息紀錄。

(四)近3年無債信、票信及相關退票記錄。

(五)經營之產品、服務絕對無侵犯他人專利、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等。

 

此致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申請企業印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民國100 __________

 

 

 

 


附件3

2011微型企業創業楷模參選人【自我檢核資料表】

一、應備必要文件:□一式3份(本部份由參選人自行檢查勾選)

項目

檢核資料

自行檢查

審核結果(免填)

符合

不符合

申請書

□有 □無

 

 

□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稅籍登記證影本

□其他設立登記文件

  (請擇一檢附)

□有 □無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有 □無

 

 

近3年繳稅或免稅證明
(未達3年者以自營業日起提供)

□有 □無

 

 

切結書正本

□有 □無

 

 

二、補充文件:□一式3份(本部份由參選人自行檢查勾選)

項目

檢核資料

自行檢查

審核結果(免填)

符合

不符合

微型創業相關貸款繳息紀錄(存摺影本或銀行證明)

備註:無參加政府微型企業相關貸款者不需提供

□有 □無

 

 

相關附件:如商品型錄、事業單位DM、獲得獎勵證明文件、智慧財產權文件等


備註:如無相關文件者則不需提供

□有 □無

 

 

三、收件(本項目免填)

項  目

編  號

收件日期

經辦人

收  件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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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翔霖教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