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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為縮短大專校院學生畢業與就業間連結之平台落差,建立產學合作創業就業機制,結合各部會產業發展之資源,引導大專校院學生就業機會,特實施「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並與各大專校院育成單位合作。100年度教育部大專畢業生創業服務計畫,由95學年度至99學年度畢業生提出創業申請計畫,經審核通過並接受學校育成單位輔導創業6個月者,由教育部補助學校育成費用新臺幣(以下同)15萬元及創業團隊創業基本開辦費35萬元,獲補助之創業團隊經參與第二階段創業競賽且成績績優者,教育部得再補助至多一百萬元創業開辦費。本計畫每校最多可申請10件,預計在大專校院育成中心培育60個創業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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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翔霖教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